4媒体公协会声明 呼吁政府协助与Google、脸书合理分润
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秘书长陈依玫(左起)、台湾数位媒体应用暨行销协会理事长邱继弘、台北市媒体服务代理商协会理事长李运华及台北市报业商业同业公会秘书长陈志光四大媒体产业公会代表5日发表联合声明,建请让个别媒体或公协会,与谷歌、脸书国际平台进行议价协商,改善媒体业者与整体的产业分润机制,广泛纳入多元关系人,以真实反映产业的需求与未来方向。(刘宗龙摄)
公平会、筹备中的数位发展部、NCC及文化部等政府机构,刻正透过跨部会协商,研议如何针对Google、脸书数位平台刊登有价值的新闻内容或节目应合理分润给媒体,以期健全国内媒体与广告产业生态之健全。
由于此一议题牵涉范围颇广,各方对于未来修法方向提出多所建议。
国内台湾数位媒体应用暨行销协会(DMA)、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STBA)、台北市媒体服务代理商协会(MAA) 与台北市报业同业公会共今日同发表声明,建请让个别媒体或公协会,与谷歌、脸书国际平台进行议价协商,改善媒体业者与整体的产业分润机制,广泛纳入多元关系人,以真实反映产业的需求与未来方向。
声明中指出,广告做为媒体重要营收来源,市场上的确已严重偏颇多时,量能集中在以上极少数国际型巨头,造成对台湾在地各种媒体经营上严重之限缩,基于本地文化传递与议题发声之角度,政府应有责任导引并促进产业环境的健全,是当前极为重要之方向。
媒体核心经营模式在于借由「内容」的聚众能力,抓住使用者眼球注意力,借此赚取收入;而透过「内容」的被点阅、被搜寻、被使用,国际平台利用自身科技力的优势,掌握内容使用者的「足迹」,而非内容本身。再就使用者角度,「内容」不仅是新闻,更包括生活所需之资讯。例如女性使用者,会关注美妆相关商品讯息,但可能未必是学者专家眼中或传统定义上的「好内容」。
由于此一议题牵涉范围颇广,各方对于未来修法方向提出多所建议,其中,部分专家学者呼吁,要求网路平台提拨一定营收比例设立所谓优质新闻基金,称由独立委员会审核分配补助,目前并未见到相关细节的揭露,由谁决定?甚么标准决定?分配的公平性仍有疑问,也恐容易陷入内容管制的疑虑。
由于全媒体的资源结构已经严重失衡,相关产业公协会,特提出以下几点声明,恳盼政府严正以对,并尽速提出具体作为,俾能早日健全数位汇流之产业环境:
一,应回归「产业」的机制,参酌澳洲模式精神,由政府扮演协助双边协商之角色,让个别媒体或公协会,与谷歌、脸书国际平台进行议价协商,改善媒体业者与整体的产业分润机制,广泛纳入多元关系人,以真实反映产业的需求与未来方向。
二,随着社会多元与分众兴趣,广告主进行行销投放,本就会依照各媒体内容属性处理,若单就「新闻」角度来决定基金分配,并不符合市场运作机制,需要更全面细致讨论标准。
三,国际平台带来的是未来科技力竞争的局面,由于数位化投资很大,政府应该从更高位的产业战略角度思考,如何鼓励本地MarTech产业发展,协助媒体强化数位经营能力。
四,要求国际平台或媒体应落地建立服务窗口,始可就各议题沟通,以及善用税务工具,打造友善本地业者环境。
根据DMA协会每年发表的台湾数位广告量调查报告指出,2020年台湾数位广告量金额为482.56 亿,市场持续成长之势, 从广告量表现看,国际平台与本地媒体差距日益明显,如何创造流量之外的多元营收来源,强化数据社群力,是本地媒体发展的重要课题,如何从产品、数据、社群三个角度,协助本地媒体建立对话与策略联盟的机制,才是未来必须深思及努力的方向。
媒体公协会今(5)日共同发布声明(图/吴静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