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媒体公协会吁政府促成Google、脸书与本土媒体协商分润机制
(四大媒体公协会5日吁请政府,协助促成Google、脸书站出来与媒体协商分润机制。左起分别为卫星公会秘书长陈依玫、台湾数位媒体应用行销协会理事长邱继弘、台北市媒体服务代理商协会理事长李运华、台北市报业公会秘书长陈志光。图/林淑惠)
台湾数位媒体应用暨行销协会(DMA)、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STBA)、台北市媒体服务代理商协会(MAA) 与台北市报业同业公会5日共同发表声明,建请让个别媒体或公协会,与Google、脸书等国际平台进行议价协商,改善媒体业者与整体的产业分润机制,广泛纳入多元关系人,以真实反映产业的需求与未来方向。
公平会、筹备中的数位发展部、NCC及文化部等政府机构,刻正透过跨部会协商,研议如何针对Google、脸书数位平台刊登有价值的新闻内容或节目应合理分润给媒体,以期健全国内媒体与广告产业生态之健全。由于此一议题牵涉范围颇广,各方对于未来修法方向提出多所建议。
根据DMA协会每年发表的台湾数位广告量调查报告指出,2020年台湾数位广告量金额为482.56 亿,市场持续成长之势,从广告量表现看,国际平台与本地媒体差距日益明显,各协会初估国际平台分得的广告量占比约达6~8成。
如何创造流量之外的多元营收来源,强化数据社群力,是本土媒体发展的重要课题,如何从产品、数据、社群三个角度,协助本地媒体建立对话与策略联盟的机制,才是未来必须深思及努力的方向。
四大公协会5日于声明中指出,广告做为媒体重要营收来源,市场上的确已严重偏颇多时,量能集中在以上极少数国际型巨头,造成对台湾在地各种媒体经营上严重之限缩,基于本地文化传递与议题发声之角度,政府应有责任导引并促进产业环境的健全,是当前极为重要之方向。
四大公协会表示,媒体核心经营模式在于借由「内容」的聚众能力,抓住使用者眼球注意力,借此赚取收入;而透过「内容」的被点阅、被搜寻、被使用,国际平台利用自身科技力的优势,掌握内容使用者的「足迹」,而非内容本身。再就使用者角度,「内容」不仅仅是新闻,更包括生活所需之资讯。例如女性使用者,会关注美妆相关商品讯息,但可能未必是学者专家眼中或传统定义上的「好内容」。
由于此一议题牵涉范围颇广,各方对于未来修法方向提出多所建议,其中,部分专家学者呼吁,要求网路平台提拨一定营收比例设立所谓优质新闻基金,称由独立委员会审核分配补助,目前并未见到相关细节的揭露,由谁决定?甚么标准决定? 分配的公平性仍有疑问,也恐容易陷入内容管制的疑虑。
由于全媒体的资源结构已经严重失衡,相关产业公协会,特提出以下几点声明,恳盼政府严正以对,并尽速提出具体作为,俾能早日健全数位汇流之产业环境。
(1)应回归「产业」的机制,参酌澳洲模式精神,由政府扮演协助双边协商之角色,让个别媒体或公协会,与谷歌、脸书国际平台进行议价协商,改善媒体业者与整体的产业分润机制,广泛纳入多元关系人,以真实反映产业的需求与未来方向。
(2)随着社会多元与分众兴趣,广告主进行行销投放,本就会依照各媒体内容属性处理,若单就「新闻」角度来决定基金分配,并不符合市场运作机制,需要更全面细致讨论标准。
(3)国际平台带来的是未来科技力竞争的局面,由于数位化投资很大,政府应该从更高位的产业战略角度思考,如何鼓励本地MarTech产业发展,协助媒体强化数位经营能力。
(4)要求国际平台或媒体应落地建立服务窗口,始可就各议题沟通,以及善用税务工具,打造友善本地业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