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媒体公协会 数位平台应建立产业分润机制

台湾数位媒体应用暨行销协会、中华民国卫星广告电视事业公会、台北市媒体服务代理商协会及台北市报业公会声明指出,部分专家学者呼吁,要求网路平台提拨一定营收比例,设立所谓优质新闻基金,称由独立委员会审核分配补助,但并未见到相关细节揭露,由谁决定?什么标准决定?分配的公平性仍有疑问,恐易陷入内容管制疑虑。

报业公会秘书长陈志光表示,业者诉求核心就是「内容付费、利润共享、打击盗版」。他说,内容使用必须付费,首先Google、脸书须跟所有内容生产者沟通;其次内容沟通过程中牵涉到利润分润、利润共享问题,业者觉得流量分润偏低,包含文字、影音应该有商业机制可重新谈判。他说,公会反对近期政府提出成立「基金会」的方式来解决分润问题,由成立基金会来donate给某个生产者,就产生「内容审查」的疑虑。

卫星公会秘书长陈依玫则表示,整体数位产业最大的困扰,不只是假讯息、事实查证问题,还有盗版、内容农场露出于Google、YouTube等,平台也有责任。

NCC表示,国内媒体产业与大型平台如何协调共荣,此议题涉及NCC、文化部、公平会,NCC将对广电媒体之产业影响调查,持续跨部会合作,以健全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