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大叔框4酒店妹出场 狂洒小费却因「这动作」被告

59岁大叔带酒店妹出场,卡拉OK续摊喝烂醉,扭伤小姐的手下场惨。(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北市1名59岁杨姓男子与陈姓在酒店上班的女子熟识,某次2人喝完酒后决定与其他女友人到卡拉OK续摊,陈女见杨男喝醉狂发小费,决定制止后扶他回家,不料却被杨男误认为是扒手将其右手手腕扭伤,法官一审时,依过失伤害罪,判杨男拘役20日,杨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官考量杨男因为酒后意识不清,才将陈女误认为扒手,改判拘役5日,全案定谳。

据判决书指出,59岁的杨男因为多次陈女的酒店消费,2人因此而熟识,于109年7月某日2人离开酒店后,便与其他女性友人卡拉OK,继续饮酒欢唱,期间陈女见杨男已经喝得烂醉狂发小费,怕他洒太多钱,并决定把他带离现场,不料杨男正值酒酣耳热之际,将陈女误以为小偷,伸手要收走自己口袋的现金,便出手反制,大力握住将陈女右手腕造成她右手手腕扭伤,一直到陈女大喊很痛,杨男才回过神来停手,事后2人因为医药费乔不拢,陈女便验伤提告。

台北地院法官审理时,考量杨男坦承犯案,且只有国中毕业之智识程度,在审理期间杨男也表示愿意与陈女用1万5千元和解,双方也约定好交付日期,因此依伤害罪判杨男拘役20日,但杨男当天并未出庭完成付款,还提起上诉。

二审时,法官认为,杨男在喝醉酒降低判断意识的情况下,将陈女误认为是扒手所以才扭伤她的手,并非故意的行为,因此决定撤销原判决,故依过失伤害罪改判杨男拘役5天,得以易科罚金,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