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接40名男客!15岁正妹1次4000爽赚…嫖客被告却无罪!

小美透过交友软体寻找援交客,图非当事人。(图/翻摄pakutaso网站,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陈姓男子透过交友APP认识15岁少女小美(化名),并以4000元为代价发生性关系,事后被对方家人发现有异,让案情曝光桥头地方法院认为,小美在程式内设定自己为18岁,且外表成熟难以分辨,判陈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陈男2015年9月透过手机交友软体「遇见」化名「阿杰」搭上暱称「蟹老板」的小美,并口头约定4000元为代价进行性交易,并在同年9月27日开车带对方到高雄某汽车旅馆嘿咻。事后,小美的家人发现女儿的行为有异,逼问之下才得知对方竟和他人援交,气得报警,才让案情曝光。

▲小美打扮成熟,外表难以辨识年龄,图非当事人。

陈男辩称,他看交友软体上的对方的个人资料标明小美的年龄是18岁,因此才没有怀疑,加上见到本人后发现对方外表成熟,才更加确定不是未成年。

法官表示,该交友软体可设定的最低年龄为16岁,且小美自知未满18岁却依然设定成年;另外,小美身高162公分体重43公斤,且当天身着成熟连身裙及高跟鞋,外表难辨年龄,因此判陈无罪。

据《自由时报》报导,小美在庭上表示,她这段时间已接40多名客人,最高纪录是一天接10人,最少的话一天也有5、6名;另外,当男客询问年龄时,她都统一说「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