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代付涉地下汇兑 日月同光公司负责人被搜索约谈

以第二方代付方式消费者支付淘宝网购费用火速科技,被检调依违反银行法地下汇兑搜索。(摘自火速科技网站

日月同光公司负责人胡可兆等人,利用大陆支付宝」采实名认证,台湾想网购的消费者无法申办支付宝的机会,成立「火速科技」从事地下汇兑代付业务,8年期间汇兑款项高达6亿元,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刘怡婷26日指挥调查局北机站兵分9路搜索日月同辉公司等处,并将负责人胡可兆、日月支付公司负责人林明宏及公司干部等5人约谈到案,晚间将移送北检复讯

大陆「支付宝」采实名认证申请帐号后,台湾消费者没有大陆手机门号地址,无法申办支付宝,胡可兆等人利用台湾消费者想从淘宝或阿里巴巴购物,又无法付款的机会,成立「火速科技」,以网址https://www.2006tw.com,经营支付宝、淘宝、微信等代付业务。

检调发现,胡可兆等人先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资料成为会员,等到在淘宝等平台购物后,进入试算汇兑页面,输入购物的人民币金额后,换算成台币并加计手续费,再给会员胡可兆的台湾银行帐户,等确认会员款项入帐后,再胡或其他人的大陆银行帐户存入等值人民币到支付宝帐户付款。

检调怀疑,胡等人利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从事地下汇兑业务,违反《银行法》第29条,发动搜索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