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老公司华公行涉地下汇兑 负责人等违反银行法起诉

仲介公司公行地下汇兑,负责人俊逸干部违反银行法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老牌菲籍移工仲介业者「华公行」持有合法结汇许可,却涉嫌与菲律宾跨国集团iRemit合作,自2007年起进行地下汇兑业务,13年间经手汇兑137.6亿元,单是汇差就赚进4千余万元,台北地检署侦查后,将负责人杨俊逸及公司干部陈金凤等3人依违反《银行法》起诉,并通缉潜逃回菲律宾的前经理王惠玲

检调调查,「华公行」是国内仲介菲籍移工的老牌公司,之后业务扩展至菲籍移工将薪资汇至菲国、再逐渐转型为协助在菲台商资金转汇业务。

中央银行外汇局在1999年函示,合法经营「就业服务业」的业者,可以合法代理结汇外籍人员薪资所得汇款,华公行并在2003年取得合法结汇许可,不过,华公行却从2007年起与菲律宾投资49%的股东iRemit合作进行地下汇兑。

检调查出,人力仲介业者代理汇兑业务依法限于「代理结汇外籍人员在台薪资所得」,仍须经由银行美金结汇,不过,华公行与iRemit则利用台、菲都有据点,在台收取移工薪资,在菲律宾收受厂商货款后,未经银行合法结汇程序,直接进行「点对点」汇款,并赚取0.3%的汇差,菲律宾iRemit更收取手续费

华公行从2007年到2020年被查获止,经手的地下汇款就高达137.6亿元,赚取汇差4千余万元。杨俊逸等人到案后坦承犯行,并缴回不法所得共1100余万元,不过地下汇兑最轻3年以上刑责,不符缓起诉条件检察官依违反银行法起诉杨俊逸、华公行菲裔干部陈金凤、王美绵,并通缉潜逃回菲的前经理王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