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墜樓 陸籍母親無台灣人身分恐只能繼承200萬

赖男母亲(中)昨在律师、台中市议员陪同下出面指控夏男涉嫌杀人。图/报系资料照

台中18岁赖姓男高中生5月4日坠楼身亡,赖的陈姓母亲怀疑儿子才刚继承5亿元房产,就遭担任地政士助理的夏姓男子带去登记结婚,控诉遭谋财害命;由于赖母自大陆嫁来台,曾取得台湾身分后又遭注销,律师分析,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赖母可能最多只能继承200万元。

法院查,赖男母亲陈女原是大陆地区人民,2002年7月嫁来台和赖家次子结婚,次子2008年2月死亡,陈女同年8月28日取得台湾地区人民身分,9月再办理大陆户口注销,直到2011年5月9日遭内政部撤销在台户籍登记。

但据了解,赖母当初嫁来台是和赖家有身障的次子结婚,后来其公公和她发生关系生下赖男,后来因赖家次子过世,其公公就透过认养,让原本应是「孙子」的赖男,在法律上成了「父子」关系,并让儿子继承高达5亿元遗产。

为此赖翁的妻子,也就是赖母的婆婆对此相当不满,曾对先生、媳妇提告刑事妨害家庭、民事请求继承权不在等,家庭累讼多年。

律师王至德在脸书发文指出,赖姓高中生没有子女,所以和他登记结婚的夏姓地政助理、中国陈姓母亲为法定继承人,本来应该是一人一半,但陈女是中国人,所以只能继承200万,剩下的都是夏地政士助理的。

王至德说,如果夏地政士助理被发现杀害高三生,则夏地政士本来可以继承部分就会变成赖翁其余子女继承,夏则不能继承。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67条第1项规定,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之遗产,由大陆地区人民依法继承者,其所得财产总额,每人不得逾新台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