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亿高中生遭谋财害命?律师详解遗产「母只能继承200万」

赖男家属指控,赖男坠楼身亡疑因继承上亿遗产夺命。(合并图/左为赖男阿公,右为赖男,民众提供)

台中市一名拥有5亿身价的18岁赖姓高三生,与夏姓代书助理登记结婚2小时后离奇坠楼身亡,赖母出面指控是遭「谋财害命」,检方讯后认定夏涉犯杀人罪嫌,谕知30万元交保,进行相验解剖,全案侦办中。而赖姓高中生名下5亿遗产如何分配?律师王至德在粉专做出明确解说。

王至德在脸书粉专《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师》发文指出,赖姓高中生因没有子女,所以配偶夏男跟赖母为法定继承人,本来应该是一人一半,但因赖母为大陆籍,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67条」,只能继承200万,剩下的都是夏男的。

不过,如果夏男被发现杀害高中生配偶属实,则原本可继承的遗产,则会变成高中生阿公赖翁的子女「长男、长女、次女、参女」共同继承。

王至德提出以下三大点分析:

一、 次男的遗产:印尼妻的女儿继承,中国陈小姐因为超过三个月没声请继承,失去继承权。

二、赖翁的遗产:赖妻、长男、长女、次女、参女有继承权,高三生本来是次男的小孩,所以原本会跟印尼妻的女儿一起代位继承,两个人各可以拿到1/12的赖翁遗产,其他继承人拿1/6遗产,但是赖翁认领高三生,所以变成赖妻、长男、长女、次女、参女、高三生、印尼妻女儿(代位继承)各分1/7赖翁遗产。

三、高三生的遗产:没有子女,所以夏地政士助理跟中国陈小姐为法定继承人,本来应该是一人一半,但是陈小姐是中国人,所以只能继承200万,剩下的都是夏地政士助理的。如果夏地政士助理被发现杀害高三生,则夏地政士本来可以继承部分就会变成「长男、长女、次女、参女」共同继承(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67条)。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自杀防治专线:1925(依旧爱我)24小时服务

生命线:1995

张老师专线: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