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男肺炎住院两天后脑出血死亡 检认医师已尽义务予以不起诉
汐止国泰医院感染科医师被控过失致死,检察官认为,医师在救治过程已尽注意义务,予以不起诉。(本报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60岁林姓男前年6月遭殴伤前往汐止某医院治疗,曾姓医师诊断为「肺炎」,并予以插管治疗,林男却在2天后因脑出血死亡,家属认为医师误诊,并未对症下药,控告医师过失致死罪,士林地检署侦结,依法医解剖鉴定报告,认定林男因肺炎、败血症导致脑出血等并发症,曾姓医师已尽注意义务,处置得当,予以不起诉。
林男的儿子提告称,前年6月15日发现父亲遭不明人士殴打,脸部红肿流血,因而送医治疗,曾姓医师诊断罹患「肺炎」,并采取检体进行COVID-19筛检,结果为阴性,却忽略脸部有明显瘀伤,并未对脑出血、脑栓塞进行治疗,6月17日因脑出血死亡,曾医师以「自然死」开立的死亡证明书,显示未对脑出血病症有任何诊治,涉犯过失致死罪嫌。
曾姓医师说,病患急诊称,与人发生冲突有头部外伤,与医护人员对答清晰,显示并未有脑部伤害,经过X光片、电脑断层扫描,显示是双侧肺炎,疑感染新冠肺炎,因而安排入住负压病房,如不插管恐有生命危险,经家属同意后进行治疗,诊治方向并无错误。
检察官相验后,认定死因是严重肺炎合并败血性休克与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并根据文献记载,滤过性病毒并发心脏病、脑出血的比例为正常人6倍,因而认定脑出血病征,为本身肺炎、败血症恶化所致。曾姓医师,在执行医疗过程中,已尽注意义务,作出相关医疗处置,难以认定医师对于林男死亡有何可归责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