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虫传新冠肺炎?检方认网友误解常识不起诉
何姓网友误解蚊虫会散布新冠肺炎病毒是常识,发文被移送后,北检不起诉处分。(本报资料照)
仍在世界各国肆虐的新冠肺炎,具体传染途径医界仍没有定论,一位何姓网友在脸书上指「蚊虫是第三病毒传播者」,被警方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移送台北地检署,检方侦查后,认定何男误解病媒妏虫的常识,虽然未经查证,却没有明知不实传播的犯行,将何男不起诉处分。
何姓网友是4月7日下午,在自己的脸书上发出「第二个冠状病毒吹哨人向全人类发出警告,天气渐渐热,新冠肺炎还没有结束..武汉病毒研究所的所长向全国人民发出警告:蚊虫将是人类第三病毒传播者,一旦传播了全球60多亿人,3分之2的人都要深受其害...」等内容。
警方认为,何男的发文是足生损害于公众的假消息,约谈到案后移送北检侦办。
何男在侦查中否认散播假消息,并强调他以为蚊虫会散布病毒是「常识」,所以,朋友透过Line传来的文章,就被他转贴给其他朋友分享,不知道是假讯息。事后因媒体报导知道并非如此就删文,纯粹是出于好意提醒朋友的心理,并非恶意散布谣言。
检方则认为,台湾事实查核中心在4月10日发布报告,证实「蚊虫会散布病毒」是假讯息,并有媒体加以报导,何男是在4月7日发文,是否知道为假讯息,并非无疑虑。难认何男有明知为不实却还是散布的犯行,也无任何积极证据不采何男的辩词,因此依罪证不足,将何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