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撞傷路人落跑…服勞務又偷懶塞2萬想行賄公務員
台中洪姓老翁因肇事逃逸获判缓刑,附带条件要提供40小时劳务,但他在户政事务所劳动时偷懒被劝导,因担心评核不过就拿2万元塞给黄姓课员,经通报政风室移送法办;法院认为,洪危害公务员廉洁,依行贿罪判他3月,可上诉。
检方查,洪翁(73岁)曾当过公务员,2021年9月8日倒车撞伤站在行人穿越道的赖姓路人,赖上前理论,洪竟装没看到踩油门离去,法院依过失伤害、肇事逃逸等罪判他拘役20日、6月,缓刑3年,并应提供40小时劳务。
洪翁被指定赴南区户政事务所履行40小时义务劳务,但他才去没多久就因懒惰被黄姓课员口头劝导,洪担心对方给他不利核评恐无法顺利服完40小时劳务,隔天尾随黄姓课员后,拿1个装有2万元现金的白色信封袋交给对方。
黄当下未理解洪的用意,暂时拿回座位打开才惊见是现金马上要退回,洪却以要感谢她照顾为由拒不收,最后通报政风室移送法办。
检方认为洪嫌疑重大,但请法院审酌他因过度忧虑课员对他的评核才失虑行贿,犯后深表悔悟,目前身体失能,难以再犯,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对公务员关于不违背职务之行为交付贿赂罪嫌,将洪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建请量处5月以下徒刑。
台中地院审酌,洪翁为求获取义务劳务较佳的评定而行贿,危害公务员廉洁,念在他犯后坦承、态度尚佳,身体状况不佳等一切情状,依刑求贿赂罪判他3月,得易科罚金,褫夺公权1年。
台中司法大厦。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