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会馆」郭哲敏被前员工控掳人勒赎 扯出警方疏失今侦结不起诉

吴姓男子当时到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郭哲敏涉嫌教唆张旭升等人掳人勒赎,新北地检署今(6)予以不起诉处分。(资料照)

自称郭哲敏前员工的吴姓男子日前指控郭哲敏教唆小弟绑架、凌虐他,更指摘新北地检署与三重警分局大案小办,新北地检署当时发现三重警方未依正常程序移送,要求警方重新移送相关卷宗后,今(6)日侦结此案,以查无证据认定郭哲敏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吴男指控,他原本是张旭升的员工,负责地下汇兑资金调度与帐款业务,但他在2021年5、6月间离职,事后张旭升处理相关资金事务时,认为他处理不当,将情况告诉郭哲敏,郭哲敏因此唆使张旭升将他掳走凌虐。

但郭哲敏否认犯案,称他是事后才知道张旭升有打吴男,张旭升也证称他是因与吴男有债务纠纷,才找来张旭元等人一起将吴男押走带去彰化,郭哲敏与此案没关系,更称「我那段时间都没跟郭哲敏联络,其他人也都不认识郭」,其他被告也表示是张旭升找他们参与犯案。

检方认为,虽然吴男称当时他被掳走时,张旭升会出去接电话再回来下其他指令,是转达、回报郭哲敏,但吴男仅因张旭升老板是郭哲敏而这样推测,并未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此事为郭哲敏教唆,因此认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判决指出,张旭升因财务纠纷,与张旭元、林富祥、施秉言和两名身分不详的男子,在2022年9月28日将吴男强押上车,载到黄瑞棋管理的仓库内囚禁凌虐,直到当天下午警方救出吴男。

合议庭以私刑拘禁处张旭升等人6月徒刑,另依帮助私刑拘禁罪处黄瑞棋3月徒刑。但吴男去年指控全案是郭哲敏在背后教唆,检警大案小办,更指控三重警分局在警询时让郭哲敏大摇大摆走进分局探视被告,还未将被告上铐。

三重警分局当时驳斥,指被告均依规定上铐并与被害人隔离询问,当时并未有人到场探视被告,双方更避重就轻说只是债务纠纷,且有通知郭哲敏到案说明。

但检方发现警方笔录未依正常程序移送地检署,因此要求警方重新依正常程序移送,当时的侦查队长也因此被记申诫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