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泣诉广告公司掳人勒赎不起诉 超偶女歌手林鑫汝泪控「3绑匪」下场曝

超偶第五届选秀女歌手林鑫汝10月 30日与男友吴宗祐举行记者会,控诉遭广告公司以讨债名义掳人勒赎,逼签债务协议书抵押房产,事后提告却不起诉。(图/民众提供)

曾参加「超级偶像」第五届选秀的歌手林鑫汝,上月底与男友吴宗祐举行记者会,指控遭广告公司黄姓负责人以追讨债务名义,找人强押他们拘禁72小时,逼签债务协议书,将名下房产做抵押才获释,提告黄男3人涉嫌掳人勒赎与恐吓,台中地检署侦查认为黄男3人罪证不足,不起诉3人,林、吴不服提再议,希望能还其清白,但案经台中高分检审查后,认定林、吴再议无理由,驳回再议,黄男3人获不起诉确定。

依法,林、吴2人可以向台中地院声请准许提起自诉,寻求救济,但难度很高。

10月30日,林鑫汝与吴宗祐一起开记者会,林女泣诉前年9月29日深夜11时许,她与吴男在台中市明义街巷子的便利商店门口,遭人以手枪抵着头,连人及爱犬带车被绑走,押到台中龙井民宅拘禁,并没收他们的手机及蒙着双眼、绑着手脚,一关就是3天。

她说,她从绑匪口中得知,是男友积欠债务的广告公司所为,而她当时早已不是男友公司员工,最后绑匪押着他们到某律师事务所签债务偿还协议书,说要拿房子去抵押,她当下非常害怕,也想赶快离开,所以才去代书事务所办理房屋抵押。

林说,被绑架将近1年,去年才对广告公司黄姓负责人3人提告,但却遭对方反告诈欺,因此被警方移送侦办,她认为她仅是男友公司员工、并非股东,债务与她无关,不能因为是他的女友,就有义务负担债务,就要被污蔑为诈欺犯。另吴宗祐则强调,他的债务和女友无关。

林女哭说,她每回想一次绑架过程,就经历一次痛苦,当时她手机被没收、行车记录器被拔除,无能力搜证,提告却换回不起诉3个字,好像完全没发生过绑架案,她没有欠人钱、没有诈骗,却遭受不公平对待,10月20日中检不起诉3人,但不起诉书中完全没有她的证词。她10月27日提出再议,希望检察官能公平明理办案,仔细比对所有人的证词,还她清白。

不过,再议案经台中高分检署审查后,认为中检侦查完备,支持中检见解,林、吴2人声请再议无理由,依法驳回。因此黄男3人获不起诉确定。

林、吴官司缠身,2人因遭控涉嫌设立多家人头公司行销诈骗,获利逾7千万元,去年底被台北市刑大依诈欺、伪造文书罪嫌送办,之后刑事局发现,境外诈团伪冒台湾公益团体「华山基金会」诈骗千万善款案,又与吴男的公司有关,今年4至6月发动两波搜索,逮吴男及共犯10人到案。检警仍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