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大铭独女涉及诬告、吸毒 逾追诉期不起诉
已故的前华隆集团董事长翁大铭独生女翁世珍2003年因涉诬告、毒品罪遭通缉,今年时效均已届满,台北地检署今将翁女不起诉。图为翁世珍当年被移送至台北地检署照。(图/中时资料照片 刘子正摄)
已故的前华隆集团董事长翁大铭独生女翁世珍,于2003年5月10日晚间,与男友牛埔帮角头吴周平、林姓男子及另2名友人在住处开趴,检方怀疑翁女吸毒,将她列为毒品罪被告,另事后翁女控告吴等4人趁其酒后意识不清,轮暴她得逞;台北地检署调查后,将吴等4人不起诉,林男反控翁女涉嫌诬告,因翁女出国未到案,检方一度通缉,由于翁女所涉诬告、毒品罪通缉时效均已届满,台北地检署今将翁女不起诉。
据了解,现年39岁的翁女,英文名字为Nicole,从美国留学返台后,即居住在台北市中山区农安街住处。
2003年5月10晚间,当时翁世珍与男友吴周平等4人,在农安街住处唱歌,当年北市刑大为了调查一桩刑案,至翁女住处拘捕吴周平等人到案,并从吴的口袋中,起出一颗市价约300元的摇头丸。吴辩称摇头丸是翁世珍的,他看到桌上放着一颗摇头丸,为了不让女友吸毒,才将摇头丸放进自己口袋。
检方将吴男尿液送验,证实无毒品反应,将吴男不起诉,并将翁世珍改列为毒品案被告,但翁拒不到案,反控遭吴男等4人性侵,检察官调查后将4人不起诉,林男则反控翁女诬告;同年9月,翁搭机赴美,检方11月28日对她发布通缉。
其中翁世珍涉犯毒品罪部分,追诉时效为5年,已于2009年10月25日时效完成;至于诬告罪部分,追诉时效为10年,已于今年5月16日时效完成,检方将翁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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