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地震秒送53亿救命钱!日本都佩服 他揭靠预算法「这条」
示意图,图为0403花莲大地震全台有感摇晃,花莲位于震央旁,因此首当其冲传出严重灾损。(民众提供/杨舒婷高雄传真)
立法院蓝白党团提案修正预算法,希望特别预算常态化,但遭绿营藉地批评「救灾钱从哪来?」资深媒体人尚毅夫提到,921大地震隔天,中央政府一天内就拨款53亿元到县市政府,事后还有日本国会议员特别来关注是怎么做到一天就拨款,正是依据《预算法》第84条的但书以及第22条的预备金,但书用到次数不多,用到就是灾难。
对于绿营以地震「救命钱」为由,反对蓝白提案修正《预算法》,资深媒体人尚毅夫昨(5日)在政论节目《新闻面对面》表示,花莲地震才让大家注意到《预算法》修正案中,国民党立委徐欣莹主张将第84条的但书拿掉,因为此次发生地震的花莲就是由蓝营执政。
尚毅夫指出,921大地震时,9月21日凌晨发生大地震,在22日一天之内中央就分两次拨款、共汇款53亿元下去给地方政府。第一次拨款25亿元给台中县跟南投县,是依据《预算法》第84条的但书,挪用前两年县市平衡基金的结余款,第一时间就拨款到县市政府的户头;第二次拨款是延用《预算法》第22条,紧急危难不受立法院的限制,突破超过5000万元预算须经审议的规定,又汇了24亿元下去。
尚毅夫也提到,921大地震之后,日本国会议员有特别来问台湾政府单位,说灾难发生后一天就拨款53亿元很令人佩服,当时我们的官员就是跟日方解释《预算法》第84条的但书条款。这条但书是备而不用,用到次数不多,但只要用到就是灾难,最明确的案例就是921大地震。
现行《预算法》第83条规定,有4项情事行政院得提出特别预算:「国防紧急措施或战争」、「国家经济重大变故」、「重大灾变」,以及引发讨论的第四款「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国民党立委徐欣莹等18人提案,增订「前项第四款特别预算,须经立法院之同意始得提出」、民众党团则主张直接删除第四项,并不会影响因第三款「重大灾变」编列特别预算。
但国民党团另也提出《预算法》第84条修正条文,删除「为因应情势之紧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的但书,主张各机关设有预备金,可因应紧急情势先行支付,要求特别预算仍需经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