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爱摸孙下体...遭送办喊「阿嬷也这样玩」 重罪逆转结果曝
▲新北1名阿公爱跟孙子玩「月下偷桃」被送办,法官审理后替他解套。(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新北1名阿公被控习惯性触摸孙子下体,涉犯强制猥亵罪嫌,阿公不认罪、坚称只是跟孙子玩闹,自称「我阿嬷也是这样跟我玩」,孙子证称阿公没用暴力,都是突然摸一下就放开,他常被阿公的举动吓到、觉得很烦但不害怕,新北地院审理认为这名阿公仅构成性骚扰,加上儿孙不提告追究,改依性骚扰罪判决公诉不受理,可上诉。
本案阿公是从孙子2019年读国小一、二年级时,开始对孙子摸下体取乐。孙子说,第1次是阿公叫他进房间,突然就用手摸他的小鸡鸡,他吓得告诉阿公不要再摸了,后来假日跟阿公一起吃饭、一起午睡,或者出去玩等红灯,阿公都会摸他裤裆几下。
孙子说阿公每次摸他就像「手掌朝内挖土一样」,都没使用暴力或胁迫、恐吓,只会隔着裤子摸、碰一下就放开,没停留很久,他只要说不要,阿公就住手,但下次又会来抓。孙子说,不害怕阿公的举动,也没告诉家人,只是觉得阿公「很烦、很困扰,不舒服」。
去年(2023年)初放寒假前,当时已10岁的孙子又被阿公摸,到学校说出心事,惊动师长立马通报社工与新北市妇幼警察队调查。阿公到案承认常摸孙子下体,孙子也有说不要,但阿公辩称是跟孙子玩闹、抓一下就放开,没搓揉猥亵,更自称「我阿嬷也是这样跟我玩」。
检方起诉阿公涉犯对未满14岁男子加重强制猥亵罪嫌,法定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法官审理认为阿公是趁孙子不注意,出其不意摸一下或抓一下就放开,没进一步猥亵行为,仅构成偷袭式、短暂性的性骚扰举动,应变更起诉法条、以法定最重2年以下徒刑的性骚扰罪论处。
法官指性骚扰罪须告诉乃论,本案阿公的儿子跟孙子在检方侦办与法院审理时,都表明不愿提告,因此依法判决公诉不受理,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