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阿嬷也想见爱孙 荷兰议员提祖父母探视权

荷兰议员提出,在夫妻离婚后,父母也应该享有探视权。(图/达志示意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探视与抚养权是很重要的一环,但许多小孩对祖父母来说也是心头肉,但祖父母的探视权却很少被提及,荷兰国会议员日前提案,认为祖父母也是小孩的亲人,应享有探视的权利

荷兰基督教民主党(CDA)议员欧斯卡姆(Peter Oskam)与凯萨尔(Mona Keijzer)日前提案指出,离婚官司中除了讨论父母的探视权之外,祖父母的权利也应该顾及,因为现在的社会,祖父母与孙儿关系通常都很亲密,甚至有些祖父母在父母双双外出工作时,充当褓母的角色,但离婚却导致他们不再有机会见到自己的孙儿,对于年迈的他们,不仅难过,也会造成不小的打击。

专家认为,保障祖父母的探视权,对小孩也有助益,能够令他们从中了解自己的家族渊源。不过,也有议员对此提案不以为然,他们认为,通常父母与祖父母间会找到平衡的方法政府不必操心;除此之外,父母才是重点,立法让祖父母拥有探视权只会让情况更加复杂,不见得有正面影响

据了解,目前荷兰法律规定,除非祖父母能够证明和孙儿间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才能要求探视权。但基督教民主党认为,祖父母的探视权不应被设限,应该能够享有与父母同等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