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佣睡觉常遭摸下体 八旬阿公无罪仍要赔18.5万
台北一名八旬老翁偷摸菲籍看护,遭台北地院判赔18.5万。(本报资料照)
负责照护台北一名老妇人的菲律宾籍家庭女看护指控,自己经常遭老妇80多岁的陈姓丈夫偷摸,最后再也忍受不了离职报警。由于刑事部分陈姓老翁获判无罪确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简易庭一审判决老翁免赔,但二审依照看护与仲介和老夫妇儿子间的对话,认定老翁有性骚扰,逆转判决老翁赔偿18万5000元薪资损失及精神慰抚金确定。
菲籍女看护供称,自己自2018年4月24日起,受雇于老夫妇的儿子,但是大约在4月26至28日间的某日凌晨5时许,老翁就陈趁她睡觉时摸她下体,同年5月9日凌晨5时许,再度摸她的下体,同年5月18日凌晨又跑来摸她胸部,过程有录影搜证。最后女看护身心受创离职报警,先由庇护中心安置,再转换新雇主。
一审时,台北地院简易庭认为,女看护对于老翁究竟是隔着棉被或内裤摸她下体等细节交代不清,且看护睡觉的单人床高度相当靠近地板,老翁年事已高,是否能灵活弯腰或蹲下出手性骚,被发现后转身离开恐有疑问,因此判老翁免赔。
但二审北院重新检视女看护在报案过程中的陈述,依照和仲介公司翻译老师间的对话纪录、搜证影片,以及事后看护曾向老夫妇儿子,也就是她的雇主反映被性骚扰,认定老翁有出手摸人,判决老翁应赔偿18万5000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