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籍导游到垦丁民宿猥亵女客 遭逮后下跪赔6600仍惨了
1名大陆籍导游去年2月带全家到垦丁入住1间民宿,晚上趁酒醉竟闯入其他房间欲性侵其他女子。(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1名大陆籍导游去年2月带全家到垦丁入住1间民宿,晚上与民宿主人、友人喝酒后,他上楼时见到某房间房门未关,竟闯入对房内的小芳(化名)欲性侵,事后他自认酒醉误事,当即下跪认错并包6600元红包给对方;但小芳仍决定提告,法院1审认为双方皆有喝酒,意识不清才引发误会,判男子无罪;但2审法院认为男子有下跪等举动,表示已有意识犯错,改判6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男子去年2月28日带着家人入住屏东县恒春镇一间民宿,晚喝酒后略有醉意后,竟上楼朝民宿主人的友人小芳欲性侵;当时小芳因为也喝了少许酒,进房时未关上房门,竟让男子趁机闯入,她当下遭抚摸胸部、下体、亲吻嘴巴等,事后崩溃决定提告,
小芳在法庭上表示,她当天与男子、民宿主人和另外2名友人一起喝酒,她仅喝了2瓶啤酒后即上楼睡觉,后来就遭到该男子侵犯,她事后找对方对质,对方则坦承过程,当下即下跪,并包6600元红包给她压惊;不过,屏东地院一审时认为男子应该喝醉误闯、小芳则喝醉误认,认定罪证不足,判男子无罪。
案经检调不服提出上诉后,法院依据小方等人证词,认为男子曾两度上楼如厕,事后也道歉认错及给红包,证明当时并非烂醉如泥而神智不清,改判有罪,依强制猥亵罪,判处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