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大了 日A差旅费200元 吃上贪渎官司

驾驶及助理3人出差浮报住宿费,日A差额200元因小失大,台中地院依贪渎罪判刑。(陈淑芬摄)

内政部土地重划工程处2名司机及1名特约助理工程师,以不实发票浮报出差住宿费,在1天住宿费中诈取200元至400元不等差额,廖姓司机诈领11天、黄姓司机诈及王姓助理各诈领1天,3人因小失大与2名宾馆业者均遭依贪污等罪,被判刑2月至3月不等,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其中,3人须缴公库1万元至3万元不等,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70岁廖姓及67岁黄姓编制内驾驶及41岁王姓特约助理工程师等人,利用职务上到各地出差住宿的机会饭店及宾馆为拉拢消费会给予住宿优惠,并依出差人员要求配合开立发票,持业者所开设的不实发票,填具出差旅费报告表,溢报溢领住宿费,诈取差额。

廖姓驾驶自2007年7月9日至2011年12月28日共浮报11天差旅费,每天实际支付住宿费1000元,却浮报为1200元,诈取差额200元;67岁黄姓驾驶、王姓助理工程师均于2010年8月23日出差住宿,住宿费实际支出各为1000元,却浮报为1400元,各诈领400元差额。

案经法务部调查台中市调查处侦办调查,3人均坦承诈领住宿费,并缴回不法所得,而2名饭店及宾馆业者填具不实会计凭证,各为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