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省汇兑手续费 换来假钞吃官司

陈姓民众〔右1〕持假美钞到台银总行要兑换台币触法。〔警方提供〕

陈某手持3张百元假美钞。〔警方提供〕

家住北市的陈姓民众多年前出国,为了贪省兑换外币手续费,直接向朋友兑换美金使用,陈某在国外用掉一些美金都没问题,就将剩下的美金带回国,日前,陈某整理家中物品看见还剩3百元美金,就想拿到台银总行兑换回台币,结果一经行员检查发现都是假美钞,报请保七总队大队驻总行员警依法处理。

日前,陈姓民众手持3张百元美钞到台银台北总行,向行员要求兑换成台币,行员一接手就发现这3张百元美钞表面平滑,色泽也有出入,经行员以银行专用放大镜查看,美钞的色泽、防伪设计质感真钞差异甚大,研判是假美钞,于是通知保七总一大队驻总行小队长国雄吴健龙及员警张伯雄等人前来接手处理。

陈某向警方表示,这些美钞是在7、8年前,因要出国游玩,向朋友兑换的,旅途中曾用过一些,并未出问题,旅游结束还剩3百元,就带回家中存放,日前,整理家中物品发现这3百元美钞,才想到银行换回台币,没想到竟是假钞

警方研判,陈某当年应是为了贪省兑换手续费,才会兑换来路不明的假美钞,依照中央银行现行规定,兑换伪造美钞金额超过2百元,就违反刑法201条「行使伪造有价证券」的规定,警方对陈某侦询后,移由刑大依法送办。

保七总队一大队大队长金源呼吁,民众不要轻易兑换来路不明的外币,有需要使用外币时,应向银行兑换,如果民众手上有外币,不知真伪时,可到银行请求行员协助鉴定,但不能直接说要换钱、存钱,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