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肉粽」事件又重演 回顾历年这5案都因坠楼者沦冤魂

民国105年南投县草屯镇一名男子坠楼,压死在楼下卖菜的阿嬷,现场一片凌乱。(草屯警方提供)(全国各县市自杀防治专线0800-788-995)

新北市树林区昨(5日)晚间,一位吴姓男子无辜遭轻生坠楼的丁姓妇人砸成重伤,目击路人直呼此事件宛如民国75年震惊社会的「烧肉粽事件」。据悉,台湾在过去35年间发生5起坠楼砸死人的社会案件,今为您一一统整。

新北市树林区5日晚间8时许发生坠楼事件,女子从11楼住家坠楼,重压一位路过男性,女子伤重不治,男子仍在加护病房观察中。(民众提供/蔡雯如新北传真)

因昨日新北树林坠楼砸伤人的案件,重新再被讨论起的烧肉粽事件,而该案发生于民国75年3月5日,当时一位家境清寒贫苦的黄姓男子在台北市中山区新生北路附近骑脚踏车脚卖肉粽,却不幸被从一旁大厦坠下的胡姓女子砸中,黄男当场死亡,胡女则仅双脚受伤,捡回一命。

当时这起案件因情节离奇,再加上媒体正在发展,进而吸引媒体大肆报导,因此广为人知,事后若凡有坠楼砸伤路人案件,这起旧案总会再次被提起,并以「烧肉粽事件」著称。

而烧肉粽事件之后,类似案情仍一再上演,民国93年1月间,在现新北市三重区时,一位周姓女子久病厌世,坠楼压死一名男子,两人送医均不治。

民国96年,在现今的台中市,一名情侣因细故争吵,女方便自楼顶坠楼,男方赶在一楼处承接,却遭女友砸死,男方不治,女子仅轻伤。

民国103年,一位有患有幻想症的21岁吴姓男子趁母亲不注意,偷偷爬上10楼一跃而下,压中正在和警卫聊天的妇人,两人送医后双双宣告不治,警卫全程目击,而吴姓男子的家人与妇人,还是认识许久的老邻居,未料妇人却因吴男枉死。

民国105年,南投县草屯镇一名妇人在路边卖菜,遭到一名坠楼妇人砸中,卖菜妇人当场不治,坠楼妇人则在送医急救后,宣告不治。

而遭坠楼民众砸死的原理,可由牛顿定律与万有引力推演,倘若轻生者体重为65公斤,自10楼坠下,而每层楼高以3公尺计算,即从30公尺高坠下,若坠下过程中毫无阻碍,在地面1楼遭集中的人,实则承受1.5吨重的力量,相当为直接遭一台中型汽车重压。

坠楼砸死无辜路人的案件不乏各界讨论,民俗界则将其定论为「前世今生」,由于前世两人曾受对方残害,此生才再次遇到承受对方伤害,而此因果论亦安抚不少枉死的受害者家属,相信一切都是因果,环环相扣。

若自法律层面探讨,轻生者在坠楼前应早已明白下方会有路人以及行经车辆,虽行为非故意,但自结果定论,行为属于应注意却不注意,将可能涉犯刑法过失致死罪;倘若坠楼者已死亡,依法检方需予以不起诉处分,但无辜遭砸伤或死亡者的家属,可向坠楼者之继承人求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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