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新生态将至!配合新“国九条”,证监会26项新规亮相,4位司长详解

财联社4月12日讯(记者 林坚)4月12日,新“国九条”发布,证监会主席吴清最新表态,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最新部署及规划正式出炉。与之同步的,是证监会、各大交易所贯彻落实,齐发布配套落实措施,以及对六项具体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在证监会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严伯进、申兵、张望军、郭瑞明等4位相关职能司司长进行了最新解读说明。

据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在会上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新“国九条”精神,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形成和落地实施,证监会制定并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并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整体来看,涉及修订4项文件规定,包括《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涉及2项文件制定,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以及1项《意见》出台,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

此外,结合上述内容,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国九条与配套政策文件同步,也被称为1+N,如此细化的政策调整,A股史上罕见,在市场人士看来,有理由相信A股将迎来新生态。

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议题至少围绕上市发行、退市制度、全链条监管、减持制度、上市券商监管、中长期资金入市、程序化交易以及高频交易等八大议题展开。

看点一:调配全链条力量,强化全过程监管

新“国九条”提到要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称,证监会将集中精力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落实好。

在完善制度方面。证监会将抓紧把《若干意见》提出的措施转化为制度规则。我们将会同交易所有序推进《上市规则》等的修订工作,对主板创业板财务指标、科创板科创属性、现场检查抽取比例、限制突击“清仓式”分红、上市委委员管理等事项做出新的安排。我们将及时公开修订后的制度,并抓好落地执行。

在加强监管方面。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督促发行人担起第一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推动其实现从注重“可批性”到注重“可投性”的理念转变。交易所要继续扛起审核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严格监管新股发行定价。证监会将进一步抓好统筹,调配全链条力量,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在提质增效方面。将在促进新上市公司结构优化、质量提升上做好文章。一方面,在适度提高部分板块上市财务指标的基础上,支持不同行业的代表性企业上市,使新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更强、行业结构更加平衡。另一方面,将研究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包容性,在严监严管的前提下疏通难点堵点,促进资源配置到科技创新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整体来看,在强监管方面,证监会将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看点二:适度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财务指标

新“国九条”提到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这意味着要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严伯进介绍,将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标准,两步骤入手:

严伯进称,目前,沪深交易所已经做好了修改上市规则的准备,对在审企业规则适用的衔接过渡也有考虑。

看点三:退市制度削减“壳”资源价值

新“国九条”提到要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4月12日当天,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上市司司长郭瑞明表示,《退市意见》着眼于提升存量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记者注意到,本次退市改革进一步严格了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增加了三种规范类退市的情形。郭瑞明称,这次改革调低了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将现有的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且超过50%的指标,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2年造假3亿元且超过20%、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目的是有力遏制财务造假,并对于2020年以来连续3年及以上财务造假的公司,将从严适用新规予以退市。此次新规发布前已经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适用旧规,不再溯及既往;但是,对于这些公司,我们仍将坚决推进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工作,加大立体追责力度。

郭瑞明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统筹推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严厉打击各类规避退市行为,更大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他也强调,退市监管的原则是“应退尽退”,没有也不应该预设数量。下一步,将认真执行新的规则,努力实现“退得下”,“退得稳”。

看点四:督促上市券商成为发展“领头羊”

新“国九条”提到,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当天,证监会就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据机构司司长申兵介绍,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新规对上市券商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人民立场要更鲜明,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强化上市公司姓“公”的意识,把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客户关系管理,切实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

二是发展理念要更先进,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坚持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在聚焦主责主业,端正经营理念方面做好行业表率。市场融资应当合理审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源更好配置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重点领域。

三是合规风控要更严格,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带头落实好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更好发挥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制衡,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

四是信息披露要更透明,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立足行业功能定位和风险特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披露净资本和流动性等相关核心风控指标和财务运营状况,确保公司运作更加透明,财务报表更加规范,市场约束更加有效。

看点五:北向交易也纳入监管范围

在当天,证监会正式出台了《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引发市场的持续关注。

据证监会市场一司司长张望军在会上总结称,从内容看,可以概括为“四个突出”:

第一是突出维护公平。立足中小投资者数量众多这个最大的国情市情,针对程序化交易在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在报告管理、交易监管、系统安全、差异化收费等方面明确一系列要求,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性,管控好消极影响,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第二是突出全链条监管。事前,落实“先报告、后交易”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要提前报告账户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策略等内容。技术系统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相关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合规风控制度。事中,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制定针对性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证券公司要全面落实客户管理责任。事后,强化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三是突出监管重点。《管理规定》要求由证券交易所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可对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收费,并从严管理其异常交易行为。同时明确投资者在进行高频交易前,应当额外报告系统测试情况、系统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

第四是突出系统施策。《管理规定》是程序化交易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的职责分工,授权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细化业务规则和具体措施,逐步构建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相互衔接的立体化规则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北向投资者程序化交易一直受到较多关注,《管理规定》对北向投资者程序化交易也提出了最新要求,包括内外资均纳入交易报告制度以及内外资执行同样的交易监控标准等。对此,张望军明确强调,对北向程序化交易进行监管不是对北向投资者另眼相看,也不是区别对待,而是一视同仁,切实维护各类投资者交易和监管公平性。

他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合作,推动两地证券交易所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在广泛征求境内外投资者意见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规定,促进北向程序化交易监管制度落地实施。

看点六:高频交易不是拒之门外,也不是听之任之

值得关注的,程序化交易范畴内,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从维护市场公平和交易秩序出发,也对高频交易提出了更严格的差异化监管要求:一是《管理规定》要求高频交易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故障应急方案等额外信息;二是授权证券交易所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并考虑收取撤单费等其他费用;三是证券交易所将对高频交易进行重点监管,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可按规定从严采取管理措施。

张望军称,监管部门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监管,既不是要将这种交易方式拒之门外,也不是听之任之,而是体现了“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思路。我们将通过有针对性的监管安排,一方面限制高频交易过度优势,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管控好消极影响。另一方面通过提升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规范高频交易行为,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看点七:固化违规减持处罚措施

记者注意到,当天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将由规范性文件升级为证监会的规章。据上市司司长郭瑞明介绍,这意味着这个办法将成为规范减持行为的基础性规则。

此外,证监会还同步修改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郭瑞明表示,这些新规共同构成了“1+2”的规则体系,便于市场各方理解和遵守。郭瑞明称,去年以来,对于违规减持,证监会首先是责令改正,要求相关主体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这个做法也得到了投资者的支持。

本次征求意见的《减持办法》进一步固化了这项措施,有利于及时矫正违规行为、防止相关主体违规获利,也能够最大限度减轻对中小投资者的损害。对于金额较大、情节较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立案处罚、严肃市场纪律,为此,《减持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应予处罚的违规情形。

另外,《减持办法》还增加了公司和董事会秘书的义务,要求公司对股东做好规则提示,要求董事会秘书定期检查股东减持情况、主动报告违规减持,这有利于加强对股东减持的管理。

郭瑞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做好制度的优化完善。

看点八:引导各类中长期资金提高权益投资规模

记者注意到,总体上看,资本市场的中长期资金总量仍然不足,配套机制还不够完善,“长钱长投”的政策环境没有完全形成。其中,公募基金作为资管行业权益投资的代表,权益类产品占比不高,市场引领力不足;保险资金、养老金股票投资,在绩效考核、投资运作等方面的制度环境还有不少可以优化的空间。

新“国九条”提到要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这也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重要议题。机构司司长申兵在会上表示,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加快形成合力,引导各类中长期资金提高权益投资规模,增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影响力,形成中长期投资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首先是做好自己的事。具体举措包括,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管理要求,支持其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更加关注长期投资价值,减少短期交易行为。同时,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优化产品注册机制,建立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完善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引导基金公司全面提高投资、研究和综合服务能力。规范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薪酬制度,更加突出稳定投资者回报的政策取向。

其次是完善制度机制。创造支持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环境。主要举措包括,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更好地实现“长钱长投”。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积极推进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提高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稳定性和投资规模。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股票投资政策。提升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投资灵活度等。

看点九:正研究制定促进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改革举措

记者注意到,新“国九条”《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三个时间表:一是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上市公司质量和结构明显优化,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加快形成。

二是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投融资结构趋于合理,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高,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

三是到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与金融强国相匹配的高质量资本市场。

据此,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12日表示,新“国九条”这一系列发展目标是系统全面的,也是层层递进的,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不动摇,尊重规律、尊重规则,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把蓝图变成现实。新“国九条”坚持系统思维、远近结合、综合施策,与证监会会同相关方面组织实施的落实安排,共同形成“1+N”政策体系。“1”就是意见本身,“N”就是若干配套制度规则。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证监会还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促进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