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有错?护照相片带瞳孔放大片 外交部:通关恐遭拒

彩色瞳孔放大片已经成为许多民众的生活必需品

旅游中心综合报导

戴上有色隐形眼镜或瞳孔放大片,眼睛看起来更大、更有神,不少爱美时尚男女将它视为生活必需品,但外交部提醒民众,申办晶片护照使用的照片,最好避免配戴有色隐形眼镜或彩色瞳孔放大片,以免相片和本人差异过大,申办外国签证和海外通关时,遭到退件或拒绝。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表示,近来美国、欧盟等国家,都对国人护照使用配戴彩色瞳孔放大片照片表示关切,也有许多民众在申办外国签证或居留证时,因为照片中当事人配戴彩色瞳孔放大片,与实际面貌差异颇大,遭到拒绝。

领务局副局长尹新垣表示,使用有色隐形眼镜或瞳孔放大片照片,虽然没有违反「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但在申请签证或通关时,可能遭遇不便,因此特别提醒国人。外交部上月也发函给观光局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加强宣导

依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护照相片须为最近六个月内拍摄,彩色半身、正面、脱帽、露耳、五官清晰、人像头顶下腭长度介于3.2至3.6公分白色背景的护照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