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子离世牵拖前女友 妇到她家撒冥纸吃恐吓官司

巫姓女子去年遭逢丧子之痛,在儿子公祭出殡前夕,跑到儿子前女友住家和前女友父亲店舖外撒冥纸捣乱,吃上恐吓官司。(资料照,谢琼云摄)

遭逢丧子之痛,竟跑去骚扰、恐吓儿子前女友。38岁巫姓妇人去年痛失爱子后,竟跑去儿子前女友住家、和其父亲店面外撒冥纸,还在周边张贴「林○○逼死我儿子」和住址等纸张,遭彰化地院依妨害自由之恐吓危害安全、违反个资法等罪名,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3个月;另外二林镇53岁詹姓里长,因共同犯恐吓危害安全罪,遭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根据起诉书,巫女的儿子去年因故轻生离世,遗书上一句「我被他们羞辱成这样」,让巫女认定儿子的死与林姓前女友有关,因此心生怨怼。去年11月26日下午,巫女在詹里长办公室内,要求林女在29日上午9点到儿子灵堂前下跪忏悔,并恫称「要花30万元请宣传车、记者,上新闻」、「没有到灵前就要让你很难看」,让林女心生畏惧。

隔天深夜,巫女又跑到林父田中镇开设的店铺外、林女北斗镇住家前撒冥纸,并在店铺骑楼柱子上、住家周边电线杆、围墙、铁丝网和交通标志上,张贴印有「林○○等3人逼死我儿子」及其住家住址的纸张;同日也在脸书社团「我是北斗(宝斗)人」将上述画面照片上传张贴,贴文并指明「麻烦当天当面污辱我孩子的那三位年轻人」等语。让林家父女气得报警提告。

审理法官认为,巫女遭逢丧子之痛,精神受重大打击,一时失虑而为本案犯行,考量巫女、詹男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兼衡2人素行、犯罪动机等等;审酌巫女经历丧子之痛,不愿面对林女而未能安排调解,詹男国中肄业、担任里长、须扶养照顾母亲、孙子和罹患忧郁症的儿子等情状,作如上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