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月大半夜洒冥纸出气 法官:「诅咒」不算是恐吓

▲常有人在抗议时泼漆、洒冥纸。(图/东森新闻意图

社会中心宜兰报导

一名李姓男子因为干姐姐借钱给别人要不回来,便想要帮忙出气,在正值农历7月鬼月时跑到欠钱者住处大洒冥纸,吓得对方报警逮人,检方也依恐吓罪将他起诉,但因为法官认为「诅咒」难以认定有恐吓危害安全,因此判他无罪。

据判决书,31岁的李男聊天中,得知李姓干姐借钱给林姓友人,对方却一直不还钱,直觉是干姐被欺负了,便在去年鬼月期间,凌晨开车到林男父子住处,对大门口及停在一旁的车撒大量冥纸,后经被害人报警而遭逮,并被依恐吓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李男说自己只是想要为干姐讨公道才会洒冥纸,不认识也没见到被害人或他的家人,也没有恐吓的意图,而法官则认为恐吓危害安全罪所涉及的对于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的加害事实,必须要客观上必须是人力直接、间接可加以支配情况,但是鬼怪神力福祸吉凶之卜算诅咒等内容,难以认定符合要件

法官也说,依照我国习俗,冥纸是供往生者阴间使用的货币,带有不幸的寓意,因此送人冥纸,可能带有诅咒对方去死或不得好死之用异,然而单纯在他人住处撒冥纸,并没有实质以「言词」、「动作」,只是一种诅咒,或情绪发泄的抗议方式,虽让被害人林男觉得「触霉头」,但难以认定为恐吓,因此判决李男无罪,但也提到其行为是有可能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有关妨害安宁秩序之罚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