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隔壁半夜传来夫妻之声,男子忍受不了直接闯入,最终酿悲剧

我国法律中确实有相关规定保护人们的隐私权,使得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旁人不得干涉。但这并不代表,人们就可以借助这个权利为所欲为,只有在不侵害他人正当权益且不对他人日常生活造成影响的情况下,言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中,最常见到的矛盾就是邻里纠纷,可这起发生在2004年因为邻居矛盾引起案子却与一般的邻里纠纷不同,情侣之间恩爱本是常事,可当隔壁半夜传来夫妻之声,多次劝解未果后,男子却因忍受不了直接闯入,最终酿成悲剧,实在是令人惋惜至极。

来自黑龙江的张某是家酒楼的厨师,早年间因与妻子感情不和,矛盾激烈而办理了离婚手续,因此,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他,白日忙着工作上的事,晚上回来还要负责孩子的学习,又当爹又当妈,日子过得辛苦,但只要孩子能够健康长大,以后有大出息,自己就心满意足了。

然而,在2004年的时候,张某却逐渐发现了孩子的不对劲,晚上总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老师也不止一次向他反映过,孩子在上课的时候经常神情恍惚,问他原因闭口不谈,甚至还满脸通红,成绩也是一降再降。

听到老师的话,张某心里也是有苦难言。自己为了节省成本,所以便租了最便宜的房子,这也就导致了房屋隔音不行,自打隔壁搬来了一对情侣之后,常常能够听到隔壁泵业传来夫妻之声。

隔壁住的是李某跟他的女友,两个人都是20多岁的年纪,年轻气盛,而李某整天又无所事事,白天窝在房间里打游戏,晚上就与女友进行深入交流。由于隔音效果不行,再加上二人又没有任何克制,所以住在他们隔壁的张某父子,便将两人夫妻之声听得一清二楚。

身为一个成年人,张某听到这个声音都有些把持不住,每天晚上备受煎熬,有些时候还不得不起床冲个冷水澡才能发泄浴火,更何况还是一个正值青春期的孩子,这种事虽然没有经历过,但听多了,也逐渐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开始,张某也尝试过跟李某二人商量,想着让他们声音小点。没曾想,张某刚说出了自己的诉求,李某随即就恼羞成怒,骂骂咧咧的把门直接关上了,之后一连数日,李某与女友的动静不仅没有任何收敛,甚至还越发放纵。

眼看着儿子每天神情恍惚的模样,张某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自己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本就感到十分愧疚,彼时又担心在这种环境中,孩子会越走越歪,但眼下又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去找个跟这个同等价位又有利用通勤的房子也不容易。

于是,当张某好话说尽,李某仍然没有任何收敛举动,甚至还对此表示,这是在自己的房间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次次商议未果,甚至还惹来了谩骂与嘲笑之后,张某的心情压抑到了极点。

这天晚上,参加完同事聚会回家的张某,喝多了酒,所以就没有洗漱就倒床睡觉了。可就在这时,张某竟然又听到隔壁传来了夫妻之声,看着睡中儿子皱起的眉头,忍无可忍的他也不顾什么颜面,在隔壁叫的正起劲的时候,张某疯狂的敲打李某的房门。

李某本身也是个小混混,正事做到一半被人打搅,心情十分不爽的他打开门就把张某狠狠的打了一顿。

也就是这一行为,彻底激发了张某的怒意,忍受不了的他返回家中拿着角落里的一把斧头之后,直接闯入张某家中,双眼通红朝着李某二人砍去,带到双方都倒在了血泊中之后,张某这才感到后怕,随即便带着儿子连夜逃离了案发现场。

幸好李某女友从昏迷中醒来,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与120,两人并无生命大碍,只是李某因为受伤严重,留下了后遗症,导致下半身终身残疾,最终酿成了悲剧。

直到2005年9月,警方这才成功将其抓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整个案件中,张某因为矛盾无法协调,气急败坏导致做出了一系列冲动行为,进而手持斧头对李某及女友二人实施犯罪,并在对方倒地陷入昏迷后扬长而去,任凭两人自生自灭,张某此举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但由于李某女友及时醒来拨打120,两人并无生命大碍,张某存在犯罪未遂的情节,对比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与此同时,我国司法实践中也表示,对于因邻里纠纷这类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由于被害人一方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所以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也会从轻判定。

其实,街坊邻居也是一种缘分,彼此之间相互体谅,和和气气的,又何尝不好。张某的行为固然过激,但向李某这种蛮不讲理的行为,即便没有碰到这种事,以后也势必会因为自己的蛮横吃大亏。

(注:《案件:隔壁半夜传来夫妻之声,男子忍受不了直接闯入,最终酿悲剧》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