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风流女子多次约两个性伴侣,丈夫撞破后打死一人被判刑

卢梭曾把婚姻描写为“一切结合之中最甜蜜的结合”,同时还把它描写为“一切契约之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契约。”足以见得婚姻的重量,它原本应该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一段婚姻需要有足够的信念与真心才能携手走完全程,然而事实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的婚姻中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一旦意识不到这点,婚姻就难免要走向“鸡争鹅斗”的结局。回顾2011年发生在贵州的这起案件,一风流女子多次与两个性伴侣相约私会,结果被丈夫当场撞破,一气之下将其中一人打死后被判刑,酿成了一场婚姻中的悲剧。那么这段复杂的关系究竟有何隐情?又会走向什么样的结局呢?

李广田(化名)与妻子王莉(化名)早年间经村里人介绍结为一对夫妻,在那个年代婚姻大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说实在的并没有多少话语权。李广田与王莉同样也不例外,因为条件合适,认识才不到几天就在父母的催促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这样的婚姻可想而知并没有多少感情基础。

婚姻之初,夫妻俩的生活倒也可以相安无事,孩子出生后不久,李广田就去到了外地打工,一心想给妻儿提供更好的生活,家里的事情则悉数交给了妻子王莉操持。一个人在外边打拼的日子并不好过,多年来李广田不辞辛苦,只要是可以赚钱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也算是寄回来了不少钱。

李广田原本以为自己的不辞辛劳可以换来一家人的安稳,哪想一切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妻子王莉没有抵挡住独守空房的寂寞,竟然在丈夫外出的这段日子里,与同村的的两名男子产生了不清不楚的关系,甚至丝毫不加以掩饰,闹得人尽皆知,让一家人都成了全村的笑话。

等到好不容易过年,李广田提着大包小包回家的时候,一下大巴车,就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不对劲,村里人望向他的眼神中似乎有些许戏谑的味道,让他感到浑身不自在。于是匆忙加快了脚步,一路上从村民的口中,李广田已经断断续续听到了一些有关家里的丑事,回家的喜悦顿时化作了愤怒与悲伤。

等回到家时,李广田的脸色已经看不见半分喜色。他当即找到妻子质问,谁想对方却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做过对不起家庭的事情,可村民们口中的话难道真的会是空穴来风吗?李广田面上虽然相信了妻子,内心却依旧有所怀疑。果然,没过多久,这份怀疑就得到了他的亲眼证实。

那是在大年初四的早上,王莉一大早便提着包出了门,说是要去镇上买点日用品。李广田原本没觉着有什么不对劲,但一看妻子竟然打扮得格外花枝招展,心中不免产生了疑惑。于是,王莉前脚刚走,李广田后脚便跟在了她身后出了门,只见妻子一路偷偷摸摸,去的哪里是什么镇上,分明就是她情人的家里。

眼看着王莉动作亲昵地与情人手挽手进了门,李广田的脸色当场绿了,谁想这还只是“开胃菜”,正当他想要冲进房间狠狠收拾一番这对男女的时候,门外又出现了另一名偷偷摸摸的男子。只见他一敲门,房间内的二人就探出头,紧接着便将他领了进去。

李广田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头上还不止被戴了一顶绿帽子,他心中的愤怒再也难以抑制,但一想到自己形单影只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思虑再三后决定先回家拿上“家伙”。在家里寻找一番后,李广田最终在墙角选中了一把已经落满了灰的扁担,拿起扁担就直奔几人所在之处。

冲进房间后,看着眼前三人厮混在一起的场景,李广田朝着他们头上就是一顿暴打,床上毫无防备的三人顿时被打得苦苦求饶,可李广田却丝毫没有要停手的意思,愣是将其中一人打得奄奄一息后,才拽着妻子回了家。原以为这件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谁想第二天警察却找上门来,将李广田扭送至了公安局。

原来,在李广田带着妻子离开后,其中一名被打的男子虽然被送往了医院进行治疗,但是却因为伤势过重不幸去世。经过鉴定,死亡原因正是李广田造成的击打伤。李广田在带有强烈主观恶意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伤害的行为,无疑已经涉及了故意伤害罪,并且属于其中致人死亡的严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是,考虑到受害者与有夫之妇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行为本身存在过错,李广田的罪行可以依法得到从轻,最后大概率不会被判处死刑。回过头来看这起案例,李广田作为婚姻中的受害者,本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处罚,结果却为了解一时之气让自己担上了莫须有的罪名,真的是值得的吗?

(《案件回顾:风流女子多次约两个性伴侣,丈夫撞破后打死一人被判刑》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本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