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 虚构有铁道部“关系”诈骗 获刑五年

福鼎一男子周某某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虚构自己认识铁道部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关系拿到龙安矿山的石料,通过购买碎石机等设备将石料加工成石子出售获利,并凭此骗取被害人王某某25万元投资款。日前,周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王某某经济损失25万元。

案件经过

经查,周某某于2022年初在一场亲属聚会中认识了被害人王某某,其在与王某某的交往过程中,虚构自己认识铁道部的领导“三哥”“四哥”,两人准备以某铁路局的名义在福鼎龙安某矿山设立采石场,其可以通过关系,从矿山拿一些石料来加工成碎石出售。同时,不断邀请被害人王某某参与投资入股。

2022年7月间,周某某带被害人王某某到龙安一处石料堆放点参观,并向被害人介绍“三哥”等人设立的龙安采石场已经开工,现只需要购买碎石机的设备就能用于碎石生产,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此后,周某某先后并以购买设备支付定金为由向被害人收取25万元投资款。

2022年12月,被害人王某某向周某某询问项目进展时,周某某谎称项目正在推进中,当被害人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要求周某某退还投资款时,周某某又编造龙安矿山遇到封山、村民闹事等无法开采或出售石料的资金未回笼为由,继续欺骗被害人。到2023年2月,周某某开始拒接被害人电话,后变更联系方式。

判决结果

2023年3月1日,意识到被骗的王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7月26日周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周某某虽表示认罪认罚,但骗取的25万钱款已被其用于购买彩票、消费等个人开支,且未能赔偿被害人损失,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万元的量刑建议。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上述量刑建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 案:章振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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