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停办学校学生 教育部:不能分发到专辅或预警学校

私立学校停办后,学校主管机关必须将学生安置到其他学校去。(本报资料照片)

因为少子化,愈来愈多学校面临停办,学生要被安置其他学校去。教育部近日预告修正「专案辅导学校停止全部招生后停办时仍在校学生分发办法」,为维护学生受教权益,避免分发学生面临再次分发之问题,增订《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规定的预警学校不得为分发学校。

私立高中职及大专校院停办后,学校主管机关要安置学生,依规定要将他们分发到与停止全部招生学校位于同一或邻近直辖市、县(市)之同级、系(所)群科学校。但配合学生回户籍地就读或其他特殊原因等,得选定其他直辖市、县(市)之同级、系(所)群科学校。

现行规定,学校主管机关安置学生时,不能将他们分发到专案辅导学校。不过这项规定有漏洞,有些学校在教学及财务上出问题,尚未严重到落入专案辅导学校,但被列为预警学校,如果将停办学校的学生安置到这些地方去,万一这些预警学校未改善办学状况而落入专案辅导学校,学生可能又要被二度安置到其他学校去。

教育部表示,审酌预警学校面临部分问题尚待改善,例如财务状况恶化、师资质量未符规定等,校务较不稳定,所以预告修正「专案辅导学校停止全部招生后停办时仍在校学生分发办法」,学校停办后,学校主管机关安置学生时,除了不能将他们分发到专案辅导学校,也新增不能分发到预警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