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客打乱母亲大餐!74岁工厂老板气到吃血压药 1刀穿心刺死他
▲男子不满租客许久,愤而持刀杀害对方,高院二审仍判刑17年。(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经营铁工厂的叶姓男子,曾将工厂一隅分租给陈姓男子栖身。但陈男多次酒后闹事,叶男因此将他赶走,没想到陈男更因此常常回来闹事。案发于去年5月母亲节前,叶男本想提早吃母亲节大餐庆祝,不料陈男又来闹事。叶男气不过,一刀杀害陈男。新北地院将陈男判刑17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0日的二审仍将陈男判刑17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从事五金加工的叶男(74岁),工厂设立在新北市五股区,他在2021年间曾将工厂的一隅,租给陈男(56岁)窝身。不过陈男经常喝酒闹事,多次劝阻不听后,叶男主动将陈男赶走,租约还不满一年。
被赶走的陈男怀恨在心,经常返回厂房闹事,叶男不堪其扰。案发于去年5月间,叶男本想找家人共同前往吃母亲节大餐,但陈男在傍晚5点多骑着机车,带着6罐啤酒与槟榔前往厂房。2人在厂房神明厅旁的桌前谈话,但陈男不断以三字经、五字经辱骂,叶男气到抓起桌上的水果刀说「你再骂得难听,我真的会刺你。」随即进房间吃降高血压的药物,回到桌前,没想到陈男竟然回说:「我就是不怕死,那你要怎样?」转头就往自己的机车方向走去。
叶男暴怒,以右手反握水果刀追上,并由上往下朝陈男胸部偏左刺入1刀。陈男因颜面部、心脏、肺动脉干锐器伤,导致心包囊填塞、大量出血,紧急送医急救,但仍在1小时后就宣告不治。警方到场时,叶男自首犯案,被检警带回侦讯,最后检方依照杀人罪嫌,对他提起公诉。
一审由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审理,合议庭最后认为,虽然叶男承认持刀刺胸,但没跟死者家属洽谈和解,甚至最后仅愿赔偿30万元,显然并未真诚悔悟,因此不依照自首减刑,判处有期徒刑17年。案件上诉第二审。
高等法院二审于20宣判,高院也认为叶男并无悔悟之心,不予自首减刑;考量一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违误,高院驳回检辩双方上诉,维持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