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台电员工当共谍?

(图/本报系资料照)

303大停电造成民怨沸腾,企业损失估达百亿。经济部虽然不断解释停电均属个案,都属人为疏失、基层员工操作不当,或因人窃取电缆、小动物误闯,并非缺电;但高检检察长邢泰钊同时也表示,所谓小动物误闯的停电,「不能排除这些动物是被人从外头丢进去,刻意造成停电」;桃园机场偷剪电缆,「也可能不是单纯窃盗,而是要造成停电,要使国内人心恐慌,应该求以重刑。」似乎行政、检察部门正打算把全台停电事件拉升到国安层级,怀疑可能涉及境外势力,欲将这些「人为疏失」或是「管理不善」的基层员工涂抹上政治目的。

3月21日桥头地检署检察官认为台电3名员工涉犯刑法准放火罪、妨害公共事业罪而发动侦查,并对3名员工的办公室及家宅进行搜索。然在刑事侦查法制中,搜索是相当高度侵害人权的强制手段,其发动之门槛亦受法律严格的限制,若于调查之始,另有其他较为便捷、有效之合法搜证方法,即难认为有声请搜索之必要。

回到本案,针对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仅要求形式正当,更应讲求实质正当,桥头地检发动搜索之时,距离303停电已有3个星期左右,此际前往搜索,纵有证据也早已流失;王美花部长于答询时称,经台电内部调查认属一时疏失,检察官对于过失犯罪之被告本可传唤即可,却同时发动家宅搜索,实难想像有何理由,无疑系大炮打小鸟,根本无法通过宪法上比例原则之审查。

若认检察官已取得法官签发之搜票,即不须再去考量比例原则,这实非现代法治国家之思维,反凸显执法者是否系因揣摩上意,依邢检察长之指示,有意无意将过失犯罪办成阴谋犯罪,「以儆效尤」。另可勾稽之处,即系3月22日,高雄市议员质询高雄市长陈其迈,因303大停电造成市民因呼吸器中断而不幸罹难,陈其迈市长要求追究台电相关人员责任,桥检随即发布搜索台电员工之新闻稿,且表明台电3名员工涉嫌准放火罪及妨害公用事业罪,此等行为若非系为市长之答询说法背书、护航,只能说是无巧不成书。

笔者对于国家能源政策的理性建议分为三个层次:究竟该把单次停电归咎于台电营运、人员疏失的行政问题,还是要通盘检讨供电系统稳定、电网脆弱问题,更甚者是全面检视非核家园政策的政治问题。得先厘清,才能细谈个案的情况,这或许才是个思索方向。

只是执政党面对停电问题的态度,也相当令人玩味。从头到尾都不愿承认是自己的过失,不是推给基层就是影射国安危机,意图将「共谍」这种高度政治敏感的字眼搅入停电问题。看到高检检察长邢泰钊的评论,还以为是「抗中保台」大将军的分身。检察体系的首长,公开就案情预下指导棋,不禁令人感叹,检察体系充当政治打手的噩梦,究竟何时能远离台湾?(作者为执业律师,前北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