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车运匠爬进后座佯按摩 女高中生惨遭袭胸怒不和解
中市女高中生小莉去年6月23日晚间搭乘邓男所驾驶的白牌车,邓行车至小莉住处附近,以帮按摩为由停车,猴急从驾驶座直接爬到后座,动手按摩她颈背部,借机伸咸猪手袭胸揩油,法官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2月。(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中市女高中生小莉去年6月晚间透过友人叫车,白牌车司机邓男到南投某电机公司载她回中市住处,岂料,邓行车至小莉住处附近,以帮按摩为由停车,猴急从驾驶座直接爬到后座,动手按摩她颈背部,借机伸咸猪手袭胸揩油,经小莉报警,法官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2月,可上诉。
邓为白牌车司机因载客认识17岁小莉及她友人,并与两人互加Line通讯软体,方便日后叫车联系。去年6月23日晚间9时许,友人帮小莉叫车,联系邓开车到南投某电机公司门口,载小莉返回台中住处。
但邓开车至小莉住处附近巷口,以帮她精油按摩为由停车,猴急从驾驶座直接爬进后座,坐在小莉身旁,以右手按摩她的颈背;但左手却趁机袭胸,小莉饱受惊吓,不敢反抗求助,邓因而强制猥亵得逞。
事后,友人再度要帮小莉叫邓搭载,小莉吐露惨遭侵犯拒绝,并由母亲陪同报案。
邓到案否认犯行,直到法院审理才自白认罪,但他辩称不知小莉是高中生;法官认定,无积极证据认定邓知道小莉未成年,无从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加重其刑。
法官以邓驾驶白牌车,提供不特定人运输机会,强制猥亵女乘客,造成对方身心严重受创,虽邓表明愿以车子贷款赔偿,但小莉母子都不愿原谅及和解,法官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处徒刑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