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大亨朱国荣「没戴电子脚镣」弃5亿保金潜逃 高院这样说
朱国荣。本报资料照片
炒股遭重判的前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侦审中共获5亿元交保,但他却遭爆料弃保逃亡,外界质疑为何法官没有使用「电子脚镣」进行科技监控;台湾高等法院解释金融案件若被告未羁押,通常是以巨额保金,加上限制出境、出海,以及定时向警局报到,来达到确保审判程序顺利进行的目的。因此类案件尚非如性侵犯或家暴犯等会对他人或被害人造成即时性的危险,故很少以电子脚镣方式施以监控。
朱国荣因被诉炒作龙邦国际股票及并台寿保的内线交易案,他遭高院各判8年及16年徒刑,上诉后,目前最高法院审理中,高院因接获警方通知朱国荣未至派出所报到,9月14日传讯又不到,承办法官已改订9月21日下午4时开庭讯问,并发出拘票拘提被告朱国荣,必要时开庭后由合议庭裁定通缉。高院19日澄清,并没有嘱托基隆地检署清查。
因涉案大咖在入监前落跑,立法院在2019年三读通过《刑事诉讼法 》修正案,强化防逃机制,法院在审判中得命被告于宣判期日到 庭,也可使用「电子脚镣」等科技设备监控,另被判死刑、无期徒刑 或逾2年有期徒刑的被告,有逃亡之虞者,检察官得迳行拘提。
此次刑事诉讼法防逃机制,增订多种羁押替代处分,明文授权法官 、检察官得命被告遵守的事项,包括法院可命被告定期到指定机关报 到、接受适当之科技设备监控(例如电子脚镣),没有法院许可不得 离开住居或一定区域、居家监禁、交付护照及旅行文件、禁止处分特 定财产等,且得视被告遵守情形,可以变更、延长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