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大亨朱国荣涉炒股案 落跑遭通缉最高法院这样判

逃亡遭通缉的百亿大亨朱国荣涉炒作龙邦股价,二审依高买证券罪判囚8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868万9424元没收,但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本报资料照片)

逃亡遭通缉的百亿大亨朱国荣涉炒作龙邦股价,二审依高买证券罪判囚8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868万9424元没收,但最高法院认定二审判决主文及理由矛盾且判决理由间也有矛盾情况,再加上事实调查及证据、理由都有矛盾,撤销发回更审。

朱国荣另涉并台寿保的内线交易案,二审判囚16年,最高法院审理中;朱国荣今年9月逃亡,5亿多交保金陆续遭法院裁定没收,且遭发布通缉。

朱国荣担任国宝人寿公司遭接管前的实际负责人,他在2011年2012年间,指部属下单买卖龙邦公司股票,造成龙邦公司股票交易活络之假象,而引诱市场上一般投资人介入交易龙邦公司股票,获取不法利益。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朱国荣利用国宝人寿公司及相关帐户之丰沛资金遂其炒作龙邦股价犯行,犯罪所得虽未达1亿元,但对股票公开交易市场秩序及投资人对公平交易市场之信心,已生相当严重之危害,判刑8年,上诉后,遭最高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