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称柯建铭赴中投资欠款千万港币 本人提告:从未在大陆投资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日前有媒体报导称,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早年有意在中国大陆南京投资项目,并向香港资金借款入股;但后续香港合作伙伴惊觉资金已遭掏空,发函要求柯建铭还款。昨也有媒体报导指出,柯透过曾任随扈的彭智青投资香港公司,并向新源公司借款后掏空。对此,柯建铭今(27日)发声明驳斥,他没听过新源投资公司也从未在大陆投资,更没有向其借钱,将委托律师对报导记者提出告诉,凡相关媒体、名嘴以讹传讹者,将一并提告。
《星岛网》上周报导相关情事,而两个礼拜间,仅PTT、Dcard等社群平台转载相关讯息,而今《风传媒》也报导,有香港资金被柯建铭掏空,从而寻求台湾律师发函要求柯建铭限期还款,否则将对他提出刑事诉讼,有间接联系到多次发函给柯建铭的台湾律师,他仅回复4个字「不予置评」。
对相关爆料,柯建铭国会办公室日前声明,针对《风传媒》报导,引用《星岛网》之网路传言,并未访问本人,是属中共认知作战之假讯息,呼吁媒体请勿以讹传讹,以免误触法律,特此声明。
而昨日又有媒体报导称,柯建铭透过曾任随扈的彭智青投资香港公司,并向新源公司借款后掏空。对此,柯建铭回应,将委托律师对上报记者及日前以同样手法进行报导之风传媒记者提出告诉,凡相关媒体、名嘴以讹传讹者,将一并提告。柯建铭也提出三点声明:第一、本人没听过新源投资公司,更不认识公司负责人。第二、本人从未在大陆投资,请对方指出我于何时、何地、跟其一起在大陆投资。第三、本人也没有向其借钱,请对方提出汇款纪录、借据。柯建铭强调,若不实报导,自负法律责任。柯也重申,若港资新源投控握有任何铁证,大可直接向本人提告,舍此不为而借藉网路故事抹黑攻击本人,掩饰其根本没有提告证据的心虚。柯建铭表示,从相关讯息不难看出其与何姓台商间之投资纠纷,欲逼其解决,而出此下策,而彭智青亦是在整个骗局中之受害者。媒体记者报导有查证之责,不应为抹黑本人,只凭爆料者提供的假讯息起舞。
柯建铭强调,自己向来尊重第四权维持民主法治健全之功能,兴讼本非他所愿,「可叹少数媒体一再抹黑本人,故提告以端正歪风及维护本人名誉,乃本人不得不为,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