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创新板 自然人净资产从3千万放宽至1千万

证交所今(23)日宣布,未来参与创新板买卖的条件拍板大松绑,除了原本限定「专业投资人」外,新增「依法设立之创业投资事业」,同时,也将自然人净资产条件从3,000万元放宽至1,000万元,并新增「或最近2年度平均所得达150万元」;「以及具有2年参与证券交易之投资经验」等。

有关合格投资人」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一、比照「境外结构型商品管理规则」所订之「专业投资人」系符合以下条件:1.国内外银行保险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证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资机构、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单位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顾问公司信托业期货商、期货服务事业等机构。

2.法人或基金,总资产超过5,000万元,具备充分之金融商品专业知识、交易经验。

二、依法设立之创业投资事业。

三、自然人「净资产」达1,000万元,或最近2年度平均所得达150万元;以及具有2年参与证券交易之投资经验。原本规划较严苛,为自然人净资产要达3,000万元以上,才可参与交易创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