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搭讪国中妹 摸胸、口爱...视听室两度激战!他丢工作遭判刑
▲台中某社区保全和未成年女住户在管理室、视听室发生关系,被告上法院。(示意图/取自图库photoAC)
记者郭玗洁/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国中少女下楼取信时,遭社区夜间保全搭讪认识,在同意下让保全摸胸猥亵。而后少女不时到管理室找保全聊天,为了怕其他住户撞见两人独处,少女每次都听指示躲在桌下进行口爱、指交,保全更意犹未尽,2度要少女到视听室激战。全案曝光后,台中地院依保全犯1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猥亵罪,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元。另犯3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合并处1年8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男子阿浩(化名)在台中市西区某社区担任夜间保全,他于去年8月某日晚间10点多在管理员室值班时,见住户国中少女小亚(化名)因到1楼收信,路过管理室,随即攀谈聊天,又约小亚到楼梯间继续聊,并经小亚同意后,将手伸进小雅衣内摸胸,猥亵得逞。
而后小亚不时于夜间到管理室找阿浩聊天,阿浩怕旁人撞见两人独处,指示小亚躲在管理员室的桌下,在小亚同意下,对她摸胸、指侵得逞。同年8、9月期间,小亚又2度躲在管理室桌下和阿浩聊天,阿浩除了抚摸小亚胸部,更进一步要求她互相口爱、对她指侵,并邀约她前往9楼视听室继续性交行为。
事后小亚在学校把和阿浩发生亲密关系的感受,通通书写在纸上,被父亲在参加校内家长活动时看到,报警处理。
全案审理时,阿浩坦承全部犯行并离职,法官审酌他明知小亚未满16岁,仍不克制情欲,对她进行猥亵和性交行为,依犯1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猥亵罪,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元。另犯3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合并处1年8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