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众春节观影安全 新北稽查14家电影院

农历春节将至,不少民众喜欢会到电影院看电影,新北市新闻局近日会同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针对新北辖内14家电影院公共安全、电影片分级及消费者权益等事项加强稽查并要求完成改善。(新北市新闻局提供)

农历春节将至,不少民众喜欢会到电影院看电影,新北市新闻局近日会同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针对新北辖内14家电影院公共安全、电影片分级及消费者权益等事项加强稽查并要求完成改善。新闻局长李利贞表示,新闻局每年皆于春节假期前,加强稽查辖内电影院,并要求业者落实相关规定,让市民朋友于春节期间安心观影。

新闻局指出,此次稽查,有关优待票券揭示、电影分级制度、大厅播放之预告片应为普遍级,以及消费者保护官着重的票券应记载、不得记载事项与公共意外责任险方面,皆符合规定。但部分影城未将每一映演的电影片发音语言于映演场所显著处揭示,或于现场公告不得携带外食之规定未符电影院禁带外食定型化契约等情事,皆要求业者修正公告,以符规定。

另于公共安全方面,新闻局指出,部分业者于逃生通道摆放物品或有逃生指示不明等情形,新闻局稽查人员也在当下立即要求业者改善完成,并请业者确实保持逃生通道通畅,并加强逃生指引,之后新闻局也将不定期无预警抽查,不容公共安全有丝毫模糊空间。新闻局表示,将持续为市民朋友的观影安全把关,为新北市打造安全舒适的观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