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用折扣码抽佣!黄瀞莹澄清「劳务报酬」定义 盼检调依证据说话
▲民众党台北市议员黄瀞莹。(图/记者袁茵摄)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台北地检署侦办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政治献金案,外传「战狼小姐姐」立院民众党团主任陈智菡、民众党副秘书长许甫、「学姐」民众党台北市议员黄瀞莹、民众党新闻部主任吴怡萱恐因涉违反《政治献金法》转列被告;但吴怡萱与陈智菡18日皆强调是「劳务报酬」非「抽佣」。黄瀞莹18日下午也说,「劳务报酬」是指有协助宣传或帮做节目、直播,自己过程中都有提证据证明,但还是有人想透过媒体带风向舆论,居心叵测。
《联合报》18日报导指出,调查局发现民众党用「网红带货」销售手法,借由党内高知名度人物吸引选民捐赠政治献金,再用「折扣码」发KP竞选小物,进而从中抽佣分润等,因此陈智菡、许甫、黄瀞莹、吴怡萱可能从证人转列被告侦办。
黄瀞莹18日下午于台北市议会受访时表示,不到24小时,媒体就知道相关侦讯过程或案情,这实在让人很匪夷所思,这是调查局跟北检要说明清楚的,且媒体都知道写该篇报导的记者跑什么线路、过去比较熟识哪些单位,「这应该是检调或调查局应该说清楚、讲明白的事。」
黄瀞莹提及,昨天以证人身份厘清事实,也在调查过程中提出相关证据,「劳务报酬」的定义,不管是调查局或北检,都应该都比她还更清楚,且法律人也应该比她更清楚,自己在过程中也相当配合的提出证明、证据,希望可以厘清案情,而未来案情应该怎么样发展,也请检调单位依照证据说话,不要有任何让人觉得奇奇怪怪的事情。
被问到向检调提出的「证据」是指帐户资料,证明木可的名目吗?黄瀞莹指出,「劳务报酬」定义是有协助宣传或帮忙做节目、直播等,这些纪录也都还有留存,相信检调单位搜集证据过程中,也都看的非常清楚,不知道媒体报导称「抽佣」等方式带风向舆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黄瀞莹批评,「天气这么冷,但还是有一颗很热切的心,想透过媒体办案、想透过媒体带风向舆论,这到底是居什么心?真的是居心叵测。」
媒体追问,木可当初到底用什么方式合作,是否有签合约?黄瀞莹提及,自己2018年开始帮忙柯文哲选市长连任后,不管是用「学姐」或「黄瀞莹」或「市议员」身份,都一直在帮忙协助宣传很多政策,而募款小物、木可商店等宣传,她也一直尽心尽力在做,也希望可以把很多理念跟理想放大宣传,「这一直是我的责任跟我希望做到的事情」。
黄瀞莹指出,昨天侦讯整天的过程中,自己已有非常完整说明,上午讲过一次,下午又继续讲一次,相信检调单位应该比她更清楚,「所以今天媒体舆论风向到底是谁在带?或是谁在讲背后内容,我觉得这是大家比较值得关注的东西」。
由于民众党其他人称木可公司贩卖的竞选小物,不代表政治献金,但外界会认为买木可商品的一部分利润,就属于政治献金?黄瀞莹回应,这议题在几个月前就讲过非常多次,大家应该有一种冷饭热炒的感觉,在检调单位厘清调查的过程中,相信对方一定比她更加清楚这2项之间的分别,手上有几分证据就该讲几分话,这才是检调单位的责任。
最后,黄瀞莹说,「检调在侦讯室里面的内容,除了天知地知我知跟调查官知、检察官知之外,还有哪些人知道?」如果真的不到24小时就要放消息,透过媒体办案带舆论风向,真的会让人觉得检察官、调查官的公信力在哪里?过程中,作为一个好国民,自己都非常配合、非常准时抵达,「我们这样配合的情况底下,还要被放消息,居心叵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