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埔桩脚现金帮买票 新竹地检声押获准

新竹地检署。(本报资料照)

新竹县北埔乡刘姓民众为某候选人桩脚,涉嫌替某候选人现金买票,新竹地检署选前侦办此案,经讯问后向新竹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但法院裁定5万交保,经检察官抗告后,高等法院撤销原裁定发回新竹地院更裁,1日下午声押庭裁定准押禁见刘民。

新竹查贿团队为落实查贿工作无底线、无上限、无时限的原则与决心,持续执行各项查贿作为,执行查贿工作迄今,总计向新竹地院声请羁押禁见16人,均全数获准,其中更有2件集团性现金买票案起诉移审后,候选人仍由法院继续羁押。

新竹地检署强调贿选者不得享有当选的结果,也将于选委会公告当选名单后,就符合选罢法要件者,主动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另特别防制候选人或桩脚以「后谢」方式贿选,并针对先前已布建搜报的议会正副议长、乡镇市民代表会正副主席选举情资,随时滚动检讨,如有不法情事,就积极主动展开查察行动。

新竹地检署选前侦办北埔乡刘姓桩脚替某候选人现金买票案,经检察官讯问刘民后,向新竹地院声请羁押禁见,法院裁定交保新台币5 万元,新竹地检署检察官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原裁定发回新竹地院更裁,新竹地院于1日下午2 时召开声押庭,本署检察官到庭论告,新竹地院更行裁定准押禁见刘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