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势乡代候选人涉现金买票 检察官声押获准

云林县东势乡乡民代表候选人涉现金买票,检察官声押获准。(云林地检署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云林地检署侦办云林县东势乡乡民代表候选人现金买票案件,通知戴姓候选人及可疑桩脚、受贿民众共17人到案,经讯问后,认为戴男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交付贿赂罪嫌重大,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声请羁押,经法院裁准羁押禁见。

云林地检署10日表示,本案戴姓乡民代表候选人涉嫌于登记参选后,以每票现金1000元的对价,向该选区有投票权的选民交付贿赂,并请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贿罪嫌。

经检警多日搜证,为进一步查悉相关事证,9日陆续通知候选人、桩脚、选民到案说明及接受讯问,受贿选民自动缴回现金不法所得1万元,被告戴嫌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交付贿赂犯罪嫌疑重大,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声请羁押,经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其余人等则请回。

地检署呼吁,向有投票权人行贿买票涉犯贿选重罪,卖票收贿亦有刑责,时值选举期间,本署投入大量人力查察贿选,更将于选举前2日派遣检察官进驻贿选热点的警分局,成立机动查贿队伍进入村里,贴地查察,严查厉办,民众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