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新埤乡村长候选人买票遭声押 法院裁定15万交保

村长候选人买票遭声押,法院裁定15万交保。(林和生摄)

屏东地检署日前接获民众检举,指称屏东新埤乡潘姓村长候选人涉嫌贿选,经搜证后传讯相关人员到案,承办检察官讯后认潘姓候选人及桩脚潘女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法院声请羁押,法官审酌后裁定潘姓候选人以15万元交保,潘女则以10万元交保。

屏检表示,近来积极办理反贿宣导,因此有民众透过检举专线检举贿选,经办案团队查证内容有高度可信,因此传讯候选人、桩脚及选民10余人到案,发现潘姓候选人为求胜选,除自行寻求选民支持并交付贿款外,另透过潘女协助寻找设籍该选区选民拉票并允予贿款。

与事前查得相关事证足以勾稽,并扣得行贿款项1000元,认为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法院声请羁押,经法院裁定潘姓候选人及潘女分别交保15万及10万元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