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罰1440萬元不服 中嘉表示收到處分書再研議與救濟
NCC针对三立入股中嘉案做出裁罚。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24)日以中嘉集团所属12家系统经营者意图规避提供资料义务,涉有违反有线广播电视法第74条第2项规定,核处各系统业者120万罚锾,合计裁处罚锾1,440万元,中嘉今天回应,NCC指中嘉集团所属12家系统经营者意图规避提供资料义务,并非事实。中嘉将于收到处分书后,再据理研议与救济。
中嘉集团表示,旗下12家系统业者作为被投资公司,除公司自身股东名册外,并未取得各股东之上层或间接持股者名单,主管机关调查的第一时间即发函予上层股东,恳请各股东惠予配合提供资料,已依法配合调查,绝无「意图规避」。
中嘉集团表示,尊重NCC的监理要求,本次遭受裁罚实深感遗憾,中嘉集团将尊重NCC的监理与指导,并配合予以改善或修正,但对于裁罚,中嘉将于收到处分书后,再据理研议与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