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拍卖出让海域使用权实行“交海即交证”服务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黄娴 杨菲菲
日前,广西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联合印发《北海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方案》指出,“交海即交证”是指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空间层次明确、界线清晰、权属无争议、无查封、无抵押的海域使用权,按规定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并取得海域使用管理配号后,即视为“交海”完成。在海域使用权交付时,用海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即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向用海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交海即交证”从成交到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含海域管理号配号时间)。
《方案》明确,用海单位在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及海域使用金足额缴纳的,可纳入“交海即交证”范围,各方按照“绿色通道”工作流程及时办理完成手续。用海单位不能按时配合签订合同和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视为退出“交海即交证”。
据了解,以往用海单位在完成海域使用权招拍挂交易后,需要经过合同签订、用海批复、缴费、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录入等环节后再申请海域使用权登记。
“按照这种常规办理模式,前期环节多、办证周期长,前前后后需来回跑多趟,需要多个工作日才能拿证。”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交海即交证”是该中心继“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常态化办理的基础上,针对海域使用权登记推出的又一新举措。通过提前介入、靠前服务、部门联动、绿色通道,实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配号时间)取得海域不动产权证书,缩短办事时限,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