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抗告成功! 柯文哲捲京華城案「無保請回」 遭高院撤銷
民众党党主席柯文哲卷入「京华城容积840%」案。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京华城容积840%」案引发争议,台北地检署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违背职务收贿罪侦办,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遭羁押禁见,前市长柯文哲获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无保请回。彭和北检昨抗告,台湾高等法院经审阅卷证后,今天傍晚撤销柯文哲原裁定、发回北院;彭振声部分因抗告状未经本人盖章、签名、捺指印,通知本人补正后另行裁定。
北院未准羁押柯文哲,是认为柯不是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的与会人员,无法直接知道开会情形,自身也无相关专业,检察官所提事证还有其他合理解释空间,未达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2日凌晨裁定无保请回。而彭振声当时兼任都委会会议主席、京华城案专案管理人,属关键角色,北院认为彭在都委会多次会议中,预设立场、违反议事规则、无视委员的反对意见、指定支持补偿京华城的委员及较无经验之委员担任专案小组召集人,裁定羁押禁见。
对于北院的裁定,北检和彭振声都不服,皆抗告;北检补强原裁定不利认定的证据,彭的律师则主张本案没有羁押原因和必要性。
高院昨天晚间7时许收案后,由受命法官钟雅兰、审判长许泰诚、陪席法官魏俊明组成的合议庭随即审阅卷证,尽速裁定。
高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依同案被告彭振声及朱亚虎供述、证人邵琇珮证述,佐以朱雅虎与应晓薇相关对话纪录、扣案被告随身物品记载内容,再参酌朱亚虎受雇于沈庆京的目的、沈庆京行贿应晓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积极介入京华城案等客观情状,柯是否如其主张「相信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之都委会决议」,而对本案情节毫无所悉或未曾怀疑,仍有究明必要。
高院认为原审未就检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证予以综合评价,遽认检察官未释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不妥适,检察官抗告有理由。
另外,彭振声的抗告状未经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合议庭已通知补正,将待补正程序合法要件后,另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