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袭臀狼辩双手受伤「不举」 监视器「全都录」戳破谎言
台北地检署
44岁洪姓男子去年9月在捷运搭电扶梯时,见前方有女子与友人谈话,故意趋前紧邻女子后方站立,趁机伸手偷摸女子屁股,女子愤而提告,洪男辩称他双手韧带拉伤,无法举手袭臀,但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依据站内监视器影像,发现他上电扶梯时,姿势与常人无异,双手自然摆动,还用手扶握扶手搭上电扶梯,并无双手「不举」情形,戳破洪谎言,依性骚扰罪起诉洪男。
去年9月12日上午,洪男在捷运龙山寺站出口电扶梯前,见身着洋装的女子行走在其前方,并搭电扶梯出站,遂刻意趋近对方,紧邻她身后站立,趁她面向友人谈话之际,伸手触摸她臀部数次,女子发现有异转头向后查看,洪男见状说「SORRY」,女子吓到与友人快步离去,事后报警提告。
检察官调查时,洪男否认袭臀,辩称他因当天双手韧带拉伤到医院复建,为了赶快回家,搭电扶梯时,往上层阶梯走动,他因脚有退化性关节炎无法继续向上走,才站在告诉人后方,而且他患有精神方面疾病,有时走路未能注意周围状况,加上他双手受伤,无法举高,行动不便,不可能触摸对方臀部,他不知为何对方突然跑掉,才以英文说「SORRY」。
但检察官勘验站内监视器影像,发现洪男上电扶梯时,原本与被害人有相隔至少7层阶梯,且当时搭乘人潮不多,多人利用左侧行走,而洪走到被害人后方即停止,并有将右手放下靠近对方臀部的动作,随即被害人突然转头查看,并迅速离开,此与一般遭性骚扰的被害人反应相符,加上洪男有向对方说「SORRY」,认定洪有袭臀举动。
检察官并依据监视器影像,发现洪男在站内行走及搭电扶梯时,其行走姿势及速度与常人无异,且双手自然摆动,在电扶梯上行走时,还以右手扶握扶手,并未出现洪男所称双手受伤「不举」情形,不采信洪男辩词,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