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破「每个孩子都是宝」谎言
当政府正在想方设法鼓励国人多生小孩的同时,很讽刺的是,小孩被不当对待,甚至凌虐致死的案例却一再发生,戳破「每个孩子都是宝」的谎言。看来国内的社会安全网是破了。
笔者在从事弱势儿少保护工作及妇女运动的路上,深感政府对相关法制建构总是慢半拍,若非重大社会新闻事件发生,媒体关注,不然这些每天都在上演的人伦悲剧根本不会有人重视。每次面对家庭暴力事件发生,政府的回应只有说全国布建了多少社福中心、增加多少社工人力、提供多少人次服务的成效,把所有责任加诸在基层社工身上,问题是社会安全网健全了吗?
分析造成家庭暴力及儿少受虐的原因,不能忽略的是家庭经济来源失去支持和就业问题,事件的成因及预防应统合社政、教育、卫政、劳政及警政、司法等各部门资源,透过网络合作模式,串接个案资讯,建立儿少保护资料库。由于一直未能统合各相关单位,才让家暴事件始终无法有效预防。
最近几起儿虐事件更暴露未成年怀孕及教育投资的问题。这几年15岁至19岁未成年怀孕生子的人数一直维持在3000人左右。根据教育部高级中等以下学生怀孕统计,近3年有将近3成的孩子因为怀孕而被迫离开校园。这些孩子需要协助,也可能是潜在的高风险家庭,需要制度性的长期关注。
此外,常被社会安全网漏接的个案,例如孩子的主要照顾者居无定所或离开原居住地的个案,需要跨县市及跨局处的合作网络才不会漏接。防暴联盟最近有个案例,个案原在南部某县市政府开案提供协助中,但因情事变更,换了主要照顾者并被携离原居住地,自此失联、脱离了公部门的协助,直至个案被虐致死始浮出台面。若政府有横向连系网络,包括地方政府之间、社政和警政之间,就不致于造成遗憾。
对毫无保护自己能力的就学前幼儿,国家应展现更大的公益角色。笔者常发现有些有儿虐纪录的父母,因为前面的孩子被依《儿童权益保障法》规定安置或出养后,剩下年纪更小的小孩常会被父母携离原住处以躲避社政单位的继续介入。此时警政单位愿意主动搜寻吗?找到后可强制要求检视小小孩的现状吗?如果父母不愿意,社工也无法源要求父母配合。面对家庭暴力,尤其施暴对象是学龄前的幼儿,在立法政策上是否应赋予公权力要求开门检视,而不是躲在人权的帽子下任其自生自灭?
处理家庭暴力事件是一件很不容易的社会工程。中央及地方首长请拿出决心,重新检讨家庭暴力防治、儿少保护及社会安全网的建置,不能头痛医脚,也不应在新闻事件过后,又回到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