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房地产广告新规,禁止含有“房价年增长XX%以上”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月2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对房地产广告的内容进行了严格规定。该指引中的负面清单包含了8类不得发布广告的房地产项目,以及10项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的内容。

这些禁止内容包括将“商业用房”宣传为“商品住宅”,以及含有“房价年增长XX%以上”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同时,也禁止使用“XX分钟到达某地标建筑”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方式,以及包含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广告。此外,广告中也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